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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稱紅十字會捐贈信息查詢數據有嚴重誤差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3日 07: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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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8月2日電 自7月31日上線試運行以來,中國紅十字總會捐贈信息發佈平臺(http://fabu.redcross.org.cn)一直廣受關注。記者從紅十字會方面獲悉,公眾使用“捐贈查詢”功能可以獲知,在2010年1月1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通過紅十字總會捐款的各筆捐款信息。

  昨日有媒體報道,此平臺公佈的捐贈數據存在誤差,如“壹基金”在玉樹地震後捐款只有25430元,與其報告公佈的金額差距明顯。對此,深圳壹基金告訴記者,他們的捐款數額肯定不會這麼少,紅十字會公佈的數據確實有嚴重問題。

  “紅會”答疑:紅基會查詢平臺建設中 1分錢捐款屬正常現象

  紅十字會捐贈信息發佈平臺上線後,首先發佈了青海玉樹地震捐贈收支和資助使用的有關情況,包括捐贈總量、收支數據、援助項目、捐贈查詢、項目查詢、相關資料等欄目。

  紅十字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平臺發佈的捐款信息不僅限于玉樹地震,凡在2010年1月1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通過紅十字會總會進行捐款的個人和單位,均可查詢到相應的捐款信息。而援建進展、收支款項等情況,目前則只有玉樹地震這一項目。

  紅十字會此前表示,由於未實現全國聯網,通過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或地方紅十字會向玉樹災區進行捐贈的信息尚無法查詢。上述工作人員解釋説,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是紅十字總會下設的直屬單位,捐贈收入情況與紅十字總會差不多,紅基會的捐贈信息發佈平臺也在計劃建設中。

  有網友通過查詢發現,有的捐款者的捐贈金額不足1元,比如一名叫“汪成龍”的捐款人,其在2010年10月19日的捐款只有“0.01元”。這是否屬於系統紕漏?紅十字會方面對此否認,稱紅十字會接受捐款不設下限,即使只捐贈1分錢也會接受。

  我國人口眾多,重名現象比較常見。在現有平台中,公眾在輸入捐贈人姓名後,無法得到捐贈人更多的個人信息,相應地就無法獲知其真實身份,容易“張冠李戴”。對此,紅十字會方面表示,已經注意到這一問題,將來肯定會加以完善,但如果確實想確認捐贈人身份,可以到紅會查看收據,“上面會寫得非常清楚”。

  檢驗效果:只捐兩萬多?壹基金稱數據存在嚴重誤差

  昨日有媒體報道,紅十字會公佈的捐贈數據存在誤差,如“壹基金”與玉樹地震有關的捐款有6筆,總計不過25430元,其中2010年4月18日以“壹基金青海玉樹地震”為名進行捐款的數額只有200元。然而壹基金在工作報告中指出,截至2010年4月22日,其在青海玉樹震區捐贈金額超過了200萬。

  深圳壹基金向記者解釋,壹基金的捐款數額肯定不是這麼少,紅十字會公佈的數據有嚴重問題,具體數額要以壹基金官網公佈的為準。此外,在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成立之前,壹基金是挂靠在紅十字會之下獨立運作的基金會,而非需要將善款統一轉給紅十字會的“中轉機構”,因而含有“壹基金”三字的捐贈人,有可能是在捐款時主動提出將款項轉到“壹基金”名下的普通捐款者。

  深圳壹基金還透露,其與紅十字會壹基金計劃和上海壹基金的清算工作仍在進行之中,最終的審計報告在8月底之前完成,9月會通過官網向全社會公佈。

  為繼續驗證查詢效果,記者又輸入幾位曾在玉樹震後通過紅十字會捐款的明星姓名。輸入“李冰冰”,得到7條記錄,其中在2010年4月19日——即玉樹地震發生後不久,捐贈20萬元人民幣。這一情況與當時的新聞報道相符合。“捐贈項目”一欄顯示,這筆善款用於玉樹州特殊教育學校建設。

  輸入“鞏俐”,得到1條記錄,即2010年4月21日捐款10萬元,用於建設玉樹縣巴塘鄉寄宿制小學。

  輸入“羽泉”,得到2條記錄,分別在2010年4月16日和19日各捐款20萬元,但只有19日那筆標注用於“雜多縣一完小”項目建設。記者發現,由於紅十字會單方面表示,此次上線只能公佈玉樹地震捐贈項目信息,這就會讓公眾無法判斷2010年4月15日-2011年6月30日間的捐款是否真的與玉樹地震無關、是否已投入項目建設中,此這一問題亟待紅十字會解決。

  專家評點:查詢捐贈人信息應考慮保護隱私

  此次試運行的捐贈信息發佈平臺,包括“財務收支審計報告”和“捐贈信息發佈”兩部分。紅十字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平臺是2010年底開始在原有的“中國紅十字會捐贈者數據庫”上著手研發的,是促進捐贈信息公開、透明邁出的“重要一步”。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呂艷濱認為,在經歷近期若干負面新聞後,紅十字會主動為實現信息透明做出努力值得肯定,但從目前情況看,除了公佈捐款總額和捐款人信息外,紅十字會還應更加詳細地説明使用經費的用途以及標準,以回應公眾對其公益屬性的質疑。

  在北京師範大學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看來,紅十字會信息公開的內容必須要讓公眾看得明白,要公佈項目管理的進展程度,及時反饋大額捐助項目,“公示是一個系統工程,公示的方法要讓公眾滿意”。

  根據我國現行《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每年應在媒體上公開年度工作報告,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産的使用、管理情況,而對捐贈人信息是否應向公眾開放則未作説明。雖然紅十字會方面表示將完善捐贈人信息發佈功能,但呂艷濱卻有不同看法。

  “開放捐贈信息查詢平臺與維護捐贈者隱私之間存在一定矛盾。”呂艷濱擔心,一方面一些捐贈人不願意被公眾“人肉”,但同時公眾也需要監督善款的流進流出。他建議,紅十字會的查詢平臺可以先做得“粗”一些,尤其注意保護普通捐贈人的隱私;而公眾如對名人捐款信息感興趣,可以向紅十字會申請信息公開,這是兩相權衡下的處理方式。(記者賈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