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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糧液狀告七糧液侵權一案終以七糧液敗訴徐徐落幕,但食品業的山寨産品卻依舊層出不窮。日前,一款冠名為“農湖山泉”、外觀設計和“農夫山泉”頗為相似的礦泉水引起了消費者的注意。
“農湖山泉”哪來
昨日,有網友抱怨口渴買瓶農夫山泉喝,沒想到竟碰到山寨版——— 農湖山泉。無獨有偶,廣州市一名家住河源的市民也向本報反映,在老家客運站附近的雜貨店,經常發現這位網友所説的農湖山泉,該品牌礦泉水的産地為廣東省東源縣,甚至有客車贈送給乘客的礦泉水就是“農湖山泉”。
“農湖山泉”雖然名字和“農夫山泉”差了一個字,但是無論瓶身大小還是外觀顏色都與農夫山泉極其相似,加上“湖”和“夫”讀音也相似,難怪人們會誤會。
昨天下午,在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記者在專利搜索一欄裏輸入“農湖山泉”,可以看到專利號為“200730149483.2”,專利名稱為“標貼(農湖山泉)”的外觀設計專利。
然而令人驚詫的是記者搜索“農夫山泉”搜到的卻是“福旺農夫山泉B”與“福旺農夫山泉R”兩個外觀設計專利名稱。經記者查詢,這兩個外觀設計專利名稱註冊地均為四川省成都市,申請人名叫“溫遷”。
不論是“農夫山泉”還是“農湖山泉”,大本營都在廣東河源。這讓人想起了源於廣東方言的“山寨”一詞。山寨的主要特點是長得和正品極其相似,價格卻要便宜一點。有些高級山寨性價比甚至超過正品,所以有些産品,山寨更吃香。但是在食品方面,還是正品讓人放心。雖然最近爆出農夫山泉瓶蓋裏有蟲卵,但是“農夫山泉有點甜”的廣告詞可是人人都聽説過。相比較,聽到“農湖山泉”,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這是山寨版“農夫山泉”。
“一字之差”是否正當
“農湖山泉”傍上“農夫山泉”,這種搭便車的行為在營銷界比比皆是。有網友説,如果“農夫山泉”要告“農湖山泉”,那麼“寶馬”是不是也可以告“寶來”了,“好利來”也可以告“好麗友”了……
在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劉銘律師看來,“山寨”是一種“傍大款”行為,但是否構成侵權要根據“山寨”的程度具體分析,需要相關部門認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昨日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不管有沒有專利,産品的外形、顏色非常相似,讓消費者混淆了,就涉嫌到不正當競爭。在業內,農夫山泉的名氣、品牌、使用率等都很強,如果農夫山泉有很多證據可以證明的話,那農湖山泉即使有外觀設計也不行。”
“農湖山泉”能否被稱為山寨産品?中國産學研促進會知識産權中心主任邵男昨日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農湖山泉有外觀設計這個權利,如果農夫山泉沒有,那麼其以外觀設計權利來對抗農湖山泉,應該是沒有條件的。
不過,在他看來,“農夫山泉”有好多途徑,比如商標權、著作權,這些都是它的知識産權,可以用這些來維持它自己的權利。
“五糧液”告“七糧液”一案的法院判決書這樣寫道:“七糧液”與“五糧液”構成近似,被告生産、銷售七糧液酒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五糧液”商標專用權。被告的抗辯理由不成立;被告北京市寅午寶公司立即停止生産銷售七糧液酒並賠償原告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損失5萬元。
一位行業資深人士告訴記者,食品、酒類等行業傍名牌現象不斷出現,主要緣于這些行業的快速發展及存在的巨大利潤空間。傍名牌不僅節約了品牌宣傳的前期成本,更是讓這些企業搭上了便車,借助名牌的優勢進入快速收割期。
業內人士表示,山寨食品涉及到食品安全和商標侵權等多方面因素,是一種“傍名牌”現象,也是一種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需要提高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