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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足3個月貝因美董事長辭職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8日 0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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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財經大學胡小柯教授表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承諾期限與辭職與否沒有關聯

  7月7日,貝因美發佈公司創始人謝宏因個人健康原因請求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及公司總經理的職務的公告。公告發佈後,引起了市場人士的質疑,認為剛于4月12日上市的貝因美至今還不足3個月,董事長便提出辭職是否為了套現?

  面對質疑,貝因美相關部門給出了與套現無關,純粹是身體原因的回答。

  中央財經大學胡小柯教授也向本報記者否決了董事長辭職是為了套現的可能性。他表示:“作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應該按他原本所承諾的持股期限來計算,如果承諾期限是36個月的話,不會因為辭職而有改變。”

  消息發佈後,貝因美7月6日開盤後即下跌2.61%,全天收報35.88元,跌0.88%。之後,貝因美的股價一直沒有太大的起色,直至昨日以33.83元/股開盤,後以35元/股收盤。

  質疑董事長為套現辭職

  貝因美公告稱謝宏辭職後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公司董事會7月5日已接受其辭呈並生效。同日,公司監事鄭延海因個人原因辭職。公司稱他們的離職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産運營。

  作為發起人之一、持有公司市值超過32億的謝宏辭職讓外界頗多疑問。

  公開資料顯示,貝因美的第一大股東是貝因美集團,持有上市公司38.66%的股份,而謝宏通過持有貝因美集團55%股權而間接持有貝因美21.26%的股份,是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按照辭職公告第二天7月6日公司股票的收盤價35.88元/股計,謝宏所持股票市值超過32億元。

  2010年11月4日深交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規定,新股上市後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高管,從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從第7個月到第12個月之間離職的,則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

  根據這一規定,新股上市後的第七個月是高管辭職以取得套現資格的最佳時間。也正是因為這一規定的出臺,令媒體質疑謝宏的辭職或因套現的説法。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胡小柯教授向記者談到,一般來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在任職期間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離職半年後,則可以不用遵守公司法的規定而可以隨意減持。不過,由於,謝宏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此,按證券法的規定,必須要等待承諾的36個月之後,才可以減持。這與他辭職不辭職沒有關係。

  謝宏辭職實出無奈

  新任董事長能否勝任?

  貝因美董事長謝宏辭職後,多家媒體給予了關注。同時,在媒體訪問中,貝因美的員工也給予了誠懇的評價。

  “董事長確實是因為身體原因辭職的,他是個事業心比較強的人,但他有高血壓、高血脂,還有糖尿病。據我了解,他因身體原因有一個月沒上班了”,貝因美一相關負責人公開表示,謝總能做出這一決定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本報記者從瀏覽謝宏的微博後發現,謝宏在微博中的發言日期最後截止于6月份,進入7月份以來,謝宏再也沒有在微博中發表言論,而在此前,謝宏幾乎每個月都會有發言。

  曾擔任貝因美銷售總監、營銷專家俞雷對媒體講道,“謝宏辭職應該是身體出了狀況,以他的性格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放棄公司的管理權。謝宏一直親抓業務而不放權,同時其用了大量的親戚、同學以及同鄉等,因此貝因美本質上像個家族企業。所以這次謝宏離職,公司在人才體系上可能存在對接的問題,但是他的離開也可能會創造出新的貝因美。”

  雖然貝因美表示謝宏的離職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但作為公司的創始人,謝宏的辭職對於來説公司仍會産生一定的影響。

  有業內人士指出:“不論對於監管機構還是投資者來説,企業上市時,謝宏是作為團隊的成員來推薦的,而上市不久後就離開,這對投資者是不負責任的。”

  據了解,謝宏是我國第一批食品衛生(現為食品安全)專業本科生,畢業後曾在杭州商學院(浙江工商大學前身)、浙江大學學習及工作,期間從事食品科學、嬰童生養教知識研究。1992年,創辦“貝因美”。

  謝宏辭職後,接任貝因美董事長一職的朱德宇是于2002年加入貝因美,曾任公司副董事長、貝因美集團董事兼總經理。目前,貝因美董事會已選舉朱德宇為公司新董事長。朱德宇提名由副總經理葉宏擔任總經理一職。近期,董事會又選舉楊博鴻為副董事長。

  據記者調查,朱德宇和楊博鴻都持有貝因美大股東貝因美集團的股份,分別佔集團總股數比的2.7%和0.24%。(矯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