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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高枧鄉違規徵用百餘畝基本農田欲打造“黃壇洋工業集聚區”,而這塊農業用地在被強行徵用之時,也未在土地部門辦理轉建設用地(“農轉用”)手續。
良田被毀,農民失去土地,在國土部門介入督查之後,如今這塊土地雖然名義上“復耕”了,卻仍然掌握在高枧鄉政府手裏而未歸還農民。
借“省道改建”違規徵用百餘畝農田
2008年11月,浙江省34省道途徑台州市三門縣高枧鄉的一段路段被浙江省交通廳作為“省級交通安全隱患整改路段”列項。
高枧鄉雙樓村村民鄭多陳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2009年,鄉政府以省道彎道改線工程為名,強行徵用高枧鄉高枧、獨山、雙樓、岙坑、後畈五個村的耕地百餘畝。
“我家在那兒本來有2畝地,其中一畝半是集體土地被村裏直接無補償收回了,還有半畝多地被強行徵地,按照3萬元一畝補償,但只有40%給到我們手中,加上每平方米6毛錢的青苗費補償,我一共拿到不到1萬元,地就全被強行徵走了,不久後就變成了工地。”鄭多陳説,即便按照每畝3萬元的價格給農民補償,也僅為這塊土地轉成工業用地之後的市場估價的約1/10。
高枧鄉常務副鄉長楊益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省道彎道改線工程的路面共約20畝,佔用的基本農田也就區區幾畝,但鄉政府為此工程徵了130多畝基本農田。楊益對於多徵土地的解釋是堆積爆破山石,“爆破的時候,山石會亂飛到周邊農田裏,鄉里面就把周邊土地也徵用了,共徵了130多畝。”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確表示,佔用基本農田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l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從台州市三門縣國土資源局了解到,這次徵地是違法的。“這次徵地不僅沒有經過國土部門批准,而且所徵土地皆為耕地,連‘農轉用’手續都還沒辦。”該局徵地科負責人説,地方政府此次徵地欲打造工業集聚區的做法完全是“一廂情願”,該項目迄今沒有獲得縣國土資源局的批准。
被勒令復耕卻不歸還農民土地
雖然三門縣國土資源局已勒令高枧鄉政府對這塊土地進行復耕,且《經濟參考報》記者也看到這塊土地長出了苗圃,但周邊村民卻反映,這些土地並沒有歸還農民,而是鄉政府雇人進行復耕。在接受採訪時,高枧鄉常務副鄉長楊益對於上述説法予以證實。
居住在這片土地旁邊的一位農戶告訴記者:鄉政府雇人復耕是為了暫時應對土地部門的檢查,周邊村民都知道這些土地已經“有主了”,即預售給一些想擴建工廠的企業,而這些“預售”都是秘密進行的。
據被徵地村民的舉報,浙江金久傳送帶有限公司是預購“黃壇洋工業集聚區”土地的企業之一。記者致電浙江金久傳送帶有限公司負責人鄭士浪核實情況時,他表示去年已給鄉政府打了訂金,打算在這塊工業集聚區的土地證辦下來以後,通過招拍挂的形式購進30畝以上的土地,並表示跟鄉政府簽署了相關協議,相關手續鄉政府會為他做好。
“我們企業的發展十分缺土地,這次如能擴産,我們打算投資1 .3億元。”他在電話裏説。
但就在時隔第一次電話採訪兩個小時之後,鄭士浪又致電記者否認了此前的説法,“我沒有給鄉政府打過訂金,更沒有跟鄉政府簽過協議。”
《經濟參考報》記者又致電另一位表示給鄉政府打了土地訂金的企業負責人核實情況。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企業老總説,他是一年半前打的訂金,這筆訂金直接打到高枧鄉政府的銀行賬戶裏,因為要想將來在“黃壇洋工業集聚區”有一塊土地的話,必須先給鄉政府付押金。但他還表示,等了這麼長時間,這塊土地的土地證也沒辦下來,他已經萌生退意,不想投資了。
記者拿到的高枧鄉政府2009年至201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顯示,高枧鄉政府在這片土地打造“黃壇洋工業集聚區”的工作已持續推進三年。對此,楊益給《經濟參考報》記者的解釋是,鄉政府一直在努力將這塊土地“農轉用”,今年縣裏已經基本批准了高枧鄉100多畝的土地指標,一旦拿到指標,鄉里會馬上開始“黃壇洋工業集聚區”的各項工作。
對於預售土地收取企業“訂金”一事,楊益表示,一些企業有給鄉政府打訂金的意願,但是沒有實際打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