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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麗娟 | 來源: 中國經營報
雖然國務院在2004年就叫停了高爾夫球場建設,但即使在寸土寸金的北京,2004年以後,北京的高爾夫球場也從20家迅速增加到70家,其中以朝陽區、海淀區最為集中,分別達到了14家和12家。政策三令五申,為何仍舊無法杜絕新建的高爾夫球場項目?
《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2004年以後,幾乎所有高爾夫項目的登記信息中都回避了“高爾夫”的字眼。因此如果沒有實地勘察,這些項目很難進入監管視線。
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鎮巨山村的燕西臺項目,把“綠隔項目”作為高爾夫球場的最好掩護。所謂“綠隔項目”,是北京在三環到五環之間的一個綠化工程。由於綠化隔離地區規劃面積較大,總綠化面積達125平方公里,以“綠隔項目”為名義的高爾夫球場應運而生。因為涉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更加簡單快捷,“綠隔”政策一定程度上成了高爾夫球場大行其道的一個綠色通道。
高爾夫借道“綠隔”項目
燕西臺高爾夫球場位於海淀區四季青鎮巨山村,“燕西臺高爾夫球場是以綠化名義立項的,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是休閒俱樂部”。燕西臺高爾夫球場一位資深銷售人員告訴記者。
燕西臺高爾夫球場所在地的巨山村村委會也給出了同樣的回答。該村委會的一位工作人員説,“巨山村和燕西臺現在屬於綜合開發,巨山村出地,燕西臺經營。土地屬於國有,徵地是要求按照北京市綠隔政策開發的,燕西臺給村裏支付一筆租金。”但是具體多少租金,該人士卻表示不清楚,並稱租金不是直接付給村裏的。
記者了解到,綠隔項目是北京市整體規劃的一個綠化工程。北京市規化委政府信息公開中心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解釋説,“綠隔項目主要目的是避免城市攤大餅式的發展,實現城市規劃‘分散集團式’佈局的一個政策。”該負責人告訴記者,2003年以後,北京市政府允許在綠化隔離地區範圍內安排適當的産業用地。根據規定,對於經營性的綠色産業項目,其綠化建設用地在6.67公頃以上的,允許有3%~5%的土地用於與綠地相適宜的建設項目,但不得搞房地産開發和任何工業項目,“此類項目的建築物高度嚴格控制限定在2層以下,而且必須是用於綠地維護、管理用及其設施建設和為豐富綠地內的休憩功能。”
2000年3月,海淀區四季青鎮綠隔建設工程正式啟動。根據計劃,所有綠隔範圍內的舊村都要在4年內被拆除,農民集中“上樓”,節約出來的土地用於綠化工程。
轄區內的巨山村綜合開發在2004年開始,巨山村土地由村集體所有收歸國有。巨山村燕西臺項目總佔地面積為183800平方米,總體規劃分為A、B、C 三個區,其中A區是疊拼花園住宅,目前第二期開發的地上面積57630平方米,約200套疊拼,42套聯排;B區為當地居民回遷房;C區是聯排別墅,目前正在出售的第一期共計226套聯排別墅,地上面積56900平方米。2006年7月28日,北京新鳳凰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通過招拍挂方式,以65066 萬元的成交價格獲得海淀區四季青鎮巨山村巨山新村小區C區83800平方米的建築用地,用於商品房開發建設。
而燕西臺高爾夫球場被看做C區配套設施。2007年3月建成後,燕西臺項目是這樣推廣的:“屬於北京市綠化隔離帶項目,經北京市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公開的‘招拍挂’取得,項目周圍有700多畝綠地,環境優美,空氣質量清新,並配套有高檔網球中心、會所等。”
但在C區別墅周圍,除了高爾夫球場外,記者並沒有看到這700畝的綠地。記者在燕西臺俱樂部的宣傳冊中,看到這樣的信息:“燕西臺俱樂部中高爾夫球場一期佔地656畝,為燈光九洞球場,地理位置優越,緊鄰西山,為京城上風上水之寶地。燕西俱樂部是集高爾夫球場、高爾夫練習場、國際標準室內網球館、SPA 健身中心、游泳池、餐飲為一體的綜合性休閒場所,竣工時間為2008年。”
顯然燕西臺高爾夫球場正是佔用700畝綠地面積。
高爾夫球場也是綠地?
雖然根據部委文件,2004年以後清理整治的對象包括:國務院辦公廳2004年《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印發前未按規定履行立項、規劃、用地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建設審批手續建設的高爾夫球場,以及《通知》印發後開工建設的高爾夫球場。燕西臺高爾夫球場雖然在2008年竣工,但作為配套設施,很難進入監管視線。
而燕西臺的別墅項目市場售價在700萬~2000萬元,目前一期已經售完,高爾夫項目的收費標準從年費1萬元到6萬元不等。對於這種開發盈利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海淀區分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認為,目前的政策沒有明確規定這種行為是否需要查處。他解釋説,“在此之前,北京市房管局曾對燕西臺打出的別墅廣告進行查處,但對於燕西臺的商品房項目是否屬於別墅都沒有界定。目前只能説建設高爾夫球場這種行為是不對的。”該工作人員認為,燕西臺所建的高爾夫球場綠化規劃面積也嚴格按照3%~5%的標準,項目審批的確是按照規劃實行的。“高爾夫球場本身也是綠地,只是他們進行了圈養。目前沒有政策規定不能這麼做。”
北京發改委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燕西臺高爾夫球場當初審批的項目用途是回遷房、商品房和配套設施建設,並沒有涉及高爾夫球場用途。記者在一則2008年6月發改委政府信息公開欄中發現,巨山村村民曾向發改委反映了燕西臺高爾夫球場的違規建設情況,但答覆欄信息為不存在。對於“不存在”的説法,該人士解釋説,一方面可能是反映人信息掌握的不準確,系統不予識別,另一方面可能是開發商私建高爾夫球場,沒有備案,屬於違法行為。
記者了解到,一般而言,為保證綠隔項目順利推進,綠隔政策地區的舊城改造和新村建設審批手續辦理,包括立項、規劃、土地等採取了“一條龍”集中審批方式,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開工、工程監理等手續均按照簡化程序,綠化隔離地區的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比普通商品房項目更加簡單快捷。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綠隔”政策一定程度上成了高爾夫球場大行其道的一個綠色通道。
對此,北京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夏偉認為,“燕西臺高爾夫球場的開發現象僅是全國600多家球場的部分縮影。而目前大部分未獲審批的球場仍以偷換概念的形式,由地方進行審批。這些球場大多是以體育公園、度假村、休閒園、綠化項目等名義開發建設。”
據業內人士分析,一些地方政府將高爾夫球場看做是拉動經濟的好項目。從立項開始,開發商和當地一些部門就以各種名義掩人耳目,而建設過程中對農田、林地的侵佔,相關執法部門則視而不見。很多開發商以高爾夫球場建設為由大量圈地,然後在球場周邊開發房地産項目,用高爾夫球場帶動房價地價上漲,創造多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