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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水中趴窩 車險怎麼賠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0日 13: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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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歐陽進權 肖春道 文/圖

  本報訊 連日來持續暴雨讓福州不少地方成為“澤國”,記者昨日從福州多家財産險公司獲悉,近日車險相關的報險率相對平時晴好天氣時有所提高,其中一家保險公司報險量增加了10%,多數只是因雨天路滑造成的車輛碰撞類出險,也有部分車輛疑似因涉水行駛導致發動機故障在水中“趴窩”。

  涉水險投保率很低

  記者昨日了解到,持續暴雨後,福州金山的多數路上都出現了積水,其中最嚴重的是浦上大道萬達廣場路段、金洲南路路口、金港路、金達路、建新中路、福灣路等地方,不少車輛從積水中駛過。一家保險公司表示,按規定涉水行駛導致的發動機故障,車損險無法賠付。

  據介紹,在商業車險中,車損險作為基本險其保障範圍較廣,保險車輛因暴風 暴、雨、洪水、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損失屬於保險責任,可獲賠償。在雨水災害方面,如車輛被水淹時産生的施救費用、清洗費用、電器損失、內飾件損失等都屬於車損險的保障範圍。但車損險在條款中明確規定了責任免除,即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動機損壞的,屬於責任免除。因此,車輛遭水淹或者涉水行駛導致發動機故障如果想要有保障,車主須再投保涉水行駛發動機損失附加險。但目前作為附加險的涉水險投保率很低。投保率低的主要原因是該險種覆蓋的範圍不夠廣以及客戶風險意識不高。很多人認為沒必要投保涉水險,一些保險公司甚至停辦了該附加險。

  泡水後不要啟動引擎

  記者了解到,在暴雨災害中,不少車主由於缺乏經驗普遍認為泡水車輛會後患無窮,車輛在水中熄火後,立即二次打火,結果導致發動機受損,很容易遭遇保險公司拒賠。保險之所以拒賠,是因為車輛在水中打火會令積水從氣門進入發動機造成損壞,屬於車主失誤操作,損失應由車主自擔。

  保險公司人士補充説,因水浸導致發動機受損主要由於兩種情況:車輛在水中長時間浸泡以及在水中二次打火。車主只有在購買了“車損險”後,才能在遭水浸時獲得保險賠償,但主要賠付座位、線路等水浸引起的損失,涉水,行駛或在水中啟動造成發動機損壞則不屬於保險責任。只有同時購買了“發動機特別損失險”或涉水險的車主,才能相應獲得包括發動機損失在內的賠償。因此車主碰到積水太深的地方時最好讓車儘快離開危險區域到安全地方躲避,當遇到危險也沒有辦法離開時,一定要注意冷靜下來做好保護車輛的措施。此外泡過水的車輛無論如何都不可再啟動引擎,要讓拖車拖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