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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被盜用辦理信用卡 遭惡意透支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0日 12: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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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賬戶餘額被法院執行 需提出申訴重啟審判

  本報訊(記者林靜 實習生 林彥)昨天,市民蔡先生向本報報料説,他的賬號裏近2000元被莫名扣除,一查才知道原來是和他同姓名的蔡先生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被銀行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生效後,對他的銀行賬號強制執行。昨天,蔡先生找到法院,法院信訪辦的工作人員説,因為判決已經執行而且可能涉及信用卡詐騙,蔡先生需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有人冒充他辦理信用卡

  蔡先生名叫蔡運生,他説,原來他是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去年11月份供電局因為期限內無法劃扣他銀行賬戶裏的電費給他家停了電,他去查詢發現銀行賬號裏近2000元被莫名扣除了。開戶行經過查詢告訴他,蔡先生賬戶裏的餘額是被法院強制執行的。

  蔡先生去找法院才知道,原來有銀行向法院起訴蔡運生辦理信用卡之後惡意透支4999元,法院判決蔡運生敗訴,需要向銀行支付累計欠款本金4999元,滯納金等1956.26元。

  蔡先生説,他從來沒有在該銀行裏辦理過信用卡,怎麼可能惡意透支呢,也沒有接到過法院要求他出席庭審的傳票。

  判決已執行需要提起申訴

  他向法院要了判決書、執行裁定書、銀行的起訴書等文書。他發現在起訴書出示的證據裏,當時辦理信用卡的蔡運生姓名和他一樣,身份證號和他以前的舊號碼一樣,而照片上不是他本人,住址也不同。

  蔡先生説:“看到照片之後,那個蔡運生就不是我啊,判決書上寫著,在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審判的。”

  蔡先生回憶説,他曾經在多年前丟失過身份證,他懷疑是有人用他的身份證號碼冒充他辦理了信用卡然後惡意透支。

  法院信訪辦工作人員説,現在判決已經生效執行,蔡先生反映的情況涉及到信用卡詐騙,需要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重新啟動審判程序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