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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恒通裁員未見政府批文 職工質疑合法性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0日 08: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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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張國棟 發自北京

  中冶恒通停産裁員一事繼續發酵。

  昨日 (7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多位中冶恒通員工獲悉,日前,公司已通知員工前去領取裁員通知書。

  “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勞動保障部門或者中冶集團的合法批文,我們對這一裁員的合法性不認可。”有不止一名中冶恒通的員工向記者表示。

  中冶恒通昨日對“員工領取通知書過程中始終未見公司有關裁員的正式文件”一事並無明確回應。而中冶恒通董事長韓繼徵近日給媒體回復短信中曾表示,“中冶恒通目前所有行為都是依法進行的,小部分員工有些意見也在情理之中。”

  裁員通知已經下發

  “今天領導打電話説,務必讓我明天把回執交上去,否則還會發第二次裁員書。”19日,已領到裁員通知書的公司員工張先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15天之內要辦理裁員手續,這個回執是證明自己已收到通知。

  7月18日上午9時許,張先生來到中冶恒通廠部辦公室(物流廠)領取所謂裁員通知書。同一間辦公室裏,還站滿了約30位同一部門的其他工友。“就給了兩張紙,一張是解除勞動合同告知書,另一張是經濟性裁員辦理流程和經濟補償計算説明。”張先生表示。

  近日,央企中冶集團旗下公司中冶恒通巨虧停産的消息頻現報端。記者最新獲悉的消息稱,因中冶恒通無法繼續經營,公司將於近期裁掉626名員工,其中上述物流廠裁員60名。而此前並未簽訂自願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張先生就在此次的裁員名單裏。

  中國中冶董秘康承業此前曾表示,對於此前裁退的2500名員工,“是員工自願提出申請解除合同的,公司也會做出適當補償,雙方也有相關簽訂的合同文件。”

  記者了解到,上述解除勞動合同告知書即為記者此前曝光的裁員通知書。

  按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拿到的中冶恒通裁員通知書內容,作出經濟性裁員的原因是“由於生産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無法恢復生産繼續經營”,與此同時,公司也已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就經濟性裁員方案聽取公司工會意見後,“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了報告”。

  員工質疑裁員決定涉嫌違法

  “如果報了當地勞動部門,為什麼沒有看到任何有關裁員的紅頭文件?”張先生向記者反映,在領通知書過程中,什麼文件也沒讓看。同樣的情況也得到多名中冶恒通員工的證實。“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勞動保障部門或者中冶集團的合法批文,我們對經濟裁員的合法性不認可。”

  對此,北京天問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向記者表示,“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必須要向當地勞動部門報批備案,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後才能進行裁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産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産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産、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唐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了解到,關於裁員條件的基本依據目前有明確的規定,公司作出裁員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中冶恒通涉嫌違法,建議直接跟公司聯絡。”

  同日,記者以中冶恒通員工身份聯絡中冶恒通人力資源部門,其工作人員表示,“裁員的各手續完全符合《勞動法》規定,並且提前給每個員工發過一份告知書。”但記者詢問為何在領取通知書過程中始終未見公司有關裁員的正式文件,對方表示,有問題可以到現場核實,以在電話裏説不清楚為由挂斷了電話。

  對於中冶恒通多位員工反映的事宜,記者曾多次聯絡唐山市海港開發區勞動保障局,對方對此並無明確説法。最新消息是,有接近200人的中冶恒通員工已去過當地開發區管委會。“今天我也去管委會了,管委會記錄了我們的意見,並表示會和單位協商,爭取我們的最大合法權益。”一位不具名中冶恒通員工向記者透露,此前管委會對中冶恒通裁員一事並不知情,也沒有收到有關裁員的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