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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層9間,1層10間 沈薇製圖
昨天上午,有居民向本報96096反映,南京市江寧區天元中路上的21世紀現代城內,一幢200平方米左右的躍層公寓,竟被房東隔成了19個房間,然後出租給了30多人,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這絕對是南京最牛蝸居,我們已經向物業反映了很多次,但就是不見成效!”這位小區居民憤憤地説。
鄰居反映
租客太吵讓人無法正常休息
接到居民反映之後,記者趕到了江寧區21世紀現代城小區,在知情者帶領下,記者來到了他們所説的“南京最牛蝸居”,也就是該小區38幢1單元602室。由於房門無法喊開,記者只能在附近住戶家中走訪,每當談起此事,該小區居民無不搖頭。
樓下一位居民反映,他們小區在江寧也算是一個高檔小區,不少居民樓的頂樓都是6樓躍7樓的200平方米左右大房子。“小區內出租房多了,但是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改造房間的,一套房能供30多人群居,這在南京實在罕見!”説完這些,有居民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這套房子200平方米左右,被分割成19個房間後,除去過道和墻體,每個房間的面積應該不超過8平方米,而分攤到每個租客頭上,面積更是少於6平方米。所以這樣的出租屋,應屬‘南京最牛蝸居’了!”
“這樣的房東恐怕是想錢想瘋了,他根本沒有考慮租客的安全,一套房子被分割成蟻窩一般,萬一齣現火情,樓上租客恐怕逃生都有危險,我們就是不考慮這些租客成分和小區治安問題,那麼難道非要等這些群租戶出現危險才會有人重視?”一位居民對於小區物業視而不見意見頗大。
有居民指出,出入這套群租房的多是一些年輕女孩或小夥,他們多是白天休息半夜回家,每次上下樓梯咚咚作響,有精力充沛的小夥姑娘半夜回家洗澡唱個不停,噪音讓鄰居根本無法正常休息。
現場探訪
房間通道窄得只能一人通行
公寓被隔成“蝸居”,走廊只能容一人通過。
這套公寓安裝18隻電表實屬罕見。
到了昨天下午2點,因為該“最牛蝸居”有一年輕女租客出門,記者才得以進入,發現6樓客廳臥室早被打通隔成了密密匝匝的10個房間,所留通道也只能一人正常通行,樓上的9個房間也是房門靠著房門,一旦有租客正常開門,另外一個房客必須等待才能出門,萬一該樓發生火災,至少樓上租客逃生幾率甚小。
記者留意到,這些被隔開的每個房間都被裝上了防盜門,室內無法透光的小窗戶,也都是不銹鋼防盜窗。或許房東早已考慮到如此眾多租客勢必擾鄰,還特意在所有租客必經的進戶防盜門上寫上了“請隨手關門,謝謝!上下樓梯不得喧嘩”等字樣。而在房東制定的住戶公約中,第一條明確指出,租住人員必須服從現代物業公司管理;第五條則是,不得舉行噪聲大的聚餐或聚會等;第九條標明了,晚上10點以後,電視機、計算機等喇叭的音量減半,任何行為不得影響鄰居,如多次遭兩個無利害關係鄰居投訴,且多次勸告無效者視為違約。
記者隨後從趕來看現場的一位物業管理人員口中得知,他們根本不知道小區內有這樣的出租戶。而現場一位小區居民當場指出,他們已經反映多次,物業説不知純粹是託辭,這位居民隨後指著通往躍層7樓樓梯間的3排18隻電表説:“如此眾多電表,且群居房內還允許燒飯,本是居民用電的線路,一旦大家同時啟動電磁爐,萬一引發線路無法承載起火,我真不知道他們如何逃生,就算房東沒有考慮過險情,難道這些孩子也不知道住進這些監牢一般的小房子裏會有險情嗎?”
就鄰居們擔心的種種問題,記者隨後聯絡了江寧開發區派出所,希望了解到這樣的出租房是否在派出所登記備案。
接警趕來的江寧開發區派出所張警官進了該群租房後,連呼沒有見過這樣的蝸居房。而對於這樣的出租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張警官立刻表示:“很危險,因為這些被隔開的小房間都有防盜門,且不大的窗口也已設置防盜窗,一旦房內發生火災,防盜門發生被燒變形後,樓層租客根本沒有逃生通道。”
在該群租房內,記者見到了一位租住於此的大學生,當警方問起租住這裡是否意識到存有危險時,這位女生一臉無辜地説:“這個沒有想過,我們只想到這裡租住便宜,一套大一點的房間也就650元,小一點的房間大概600不到。”這位女生還表示,她們感覺租住條件不錯,因為每一個房間內不僅有衛生間,還有空調、熱水器和洗衣機。
一位小區業主參觀過一個男孩房間後,發現這個不到7平方米的臥室放置了一套高低雙人床,淋浴間則抵在床頭,旁邊的空調下還配有冬天用來取暖的暖風機。這位小區業主立刻驚嘆:“19戶租客如果同時啟用電器,難道他們就不怕電路起火會有危險?”説到這裡,原本覺得住得很是舒服的女孩臉色變了。
怎麼辦?怎麼辦?
房東不接電話,警察沒辦法,物業也沒辦法
昨天下午採訪中,警方檢查發現有險情後,表示立刻聯絡房東前來處理,但最後因為房東不願出現而暫時作罷。對於負責管理該小區的物業來説,他們則表示剛剛知情,一時也拿不出處理辦法。記者隨後試圖聯絡房東林先生,但任憑記者怎樣撥打其手機,該房東就是不接電話。那麼這套小區業主口中的“最牛蝸居房”,雖有險情卻無法治理嗎?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
有規定啊!有木有?!!!
針對“膠囊公寓”的治理,其實今年2月1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便已正式施行,辦法中寫明了“出租房屋不得進行隔斷”、“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的最低標準”等多項規定。然而記者獲悉,這一新辦法在現實操作中很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