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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植 上海報道
6月初,在27家支付企業與銀行收到一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06.02會議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後,第三方支付公司挑選客戶備付金存管行與回流備付金的“戰鬥”悄然開啟。
“這更像是一場洗牌!”一家第三方支付企業負責人透露。只是在洗牌背後,第三方支付行業從獲得支付業務許可牌照起,金融監管大棒已悄然襲來!
近日,首批拿到《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支付寶與上海付費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分別與工商銀行、浦發銀行簽訂備付金存管銀行協議,或許是這場洗牌的開始。
備付金“投資”受限
在《徵求意見稿》出臺前,僅有支付寶等少數國內第三方支付公司委託銀行每月對客戶的交易保證金做託管審計,其他公司則會依託3-4家銀行提供備付金託管與清算服務。
“這意味著第三方支付機構要和合作銀行與備付金存管銀行之外的銀行進行支付結算業務,必須由存管銀行負責操作。”在某第三方支付企業執行董事張剛(化名)看來,上述規定有助於規範第三方支付公司與銀行的業務合作。
“其中會涉及銀行與第三方支付企業某些尚不規範的業務合作與利益分成。”他透露, 在與銀行業務合作的利益分配環節,有些第三方支付企業直接按年費計算手續費提成,從50-200萬元不等,其中不乏“人情因素”決定費用高低;其次是按每筆0.2%-0.6%手續費佣金提成向銀行付款,比例高低則主要取決於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否給銀行帶來鉅額客戶備付金沉澱額,或銀行能否利用渠道為前者拓展客戶資源。
與此同時,《徵求意見稿》終結了客戶備付金多元投資的時代。按其規定,支付機構可以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形式,將客戶備付金存放在備付金存管銀行,並在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相應的銀行賬戶,作為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存款形式。
“原本以為短期央票與國債等保本型投資品種是可以投資的,但日後所有備付金都只能用於銀行存款。”張剛透露。
艾瑞諮詢最新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中國第三方網上支付的交易規模達到3650億元,同比上漲102.6%。“如果按5%交易金額被沉澱計算,僅在網上支付領域近180億元資金將回流銀行存款。”張剛透露,“但受此影響較大的應是支付寶與財付通,兩家企業佔據第三方支付市場份額近70%。”
而且,第三方支付企業必須提取至少20%利息收入作為風險準備金,專門用於彌補客戶備付金等支付機構特定損失的資金,不得隨意提取,儘管在財務報表仍被視為公司收入。
反洗錢監管“升級”
與《徵求意見稿》對第三方支付企業客戶備付金資金安全與清算規範監管同時進行的,是央行對第三方支付行業潛在的洗錢交易的監管。
“現在我們基本都按照銀行反洗錢操作規範,監控每一筆第三方支付交易的信息與額度。”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負責人透露,在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前,他們已建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小組,一方面配合監管部門完善第三方支付過程反洗錢跟蹤監管系統,一方面跟蹤日常的可疑交易。
畢竟,在第三方支付業務毛利僅有0.5%-0.8%的情況下,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對某些洗錢交易沒有加以監管。與第三方支付傳統業務信用卡還款(每筆幾毛錢提成)、轉賬匯款(單筆約1%提成)與電子商務支付(0.5%-1%商家返點),依靠虛假貿易進行第三方支付的交易卻能給予約4%-5%手續費,對部分急於擺脫盈利困境的支付機構是個不小“誘惑”。
“如今第三方支付公司頒發牌照後,反洗錢的監管壓力也有所加強。”他指出。多數領到首批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正按照銀行反洗錢監管規範,建立反洗錢的監管彙報制度。
“有時監管部門發現月均交易額忽然異常大幅增長,就會詢問其中原因。”首批拿到移動支付牌照的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執行董事向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