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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股權和分紅的激勵與試行辦法》7月8日已正式下發。
早報記者 王道軍
經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股權和分紅的激勵與試行辦法》7月8日已正式下發。今後凡在張江高新區內從事創新創業的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可採取股權出售、股票期權等方式以及多種分紅獎勵的形式,對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激勵。
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張江集團)成立於1992年,是推動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發展的載體。
“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
張江集團相關人士介紹,該方案參照了國務院、國家部委、兄弟省市已經出臺的相關政策,“本着‘從新、從上、從寬、從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調動技術和管理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上海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王文芳告訴早報記者,在股權激勵方面,國有企業明確可以做股權激勵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科研院所的股權激勵比較模糊,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做還是不可以做。高等院校,一般不會做股權激勵,張江集團的這個方案是為了激勵高校教師和科研團體更好地去科研創新。
王文芳除了參與過光明乳業(600597.SH)、上海家化(600315.SH)和寶鋼股份(600019.SH)的股權激勵方案制定外,目前正在給上海多家國企設計股權激勵方案。
按照張江集團的方案,在國有企業中,科技成果可以參與股權和分紅激勵,可以對做出貢獻的各類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實施多種方式的股權和分紅激勵。
對此,王文芳表示,這種情況在私企裏面比較多,但是並不能説國企不可以做,目前來看上海國企這樣做的比較少,因此張江集團這個改革具有突破意義。王文芳認為,讓科技成果參與股權和分紅激勵,是為了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鼓勵科技人員用專利或者無形資産來入股,更多的是出資的意義,目的是為了共享成長、利益捆綁。
“為今後上市做準備”
王文芳告訴早報記者,對國有企業來説,國有股權和非國有股權的出售都有明確的規定,優化審批程序很有必要。
王文芳透露,國家目前正在醞釀新三板改革,今後中國國家級的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都有可能在新三板上市。張江集團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方便非上市企業的股權流通,為今後上市做準備。
早報記者了解到,除了實施貢獻和收益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外,張江集團還將設立以國資為主導的“代持股專項基金”,對符合股權激勵條件,又暫時缺乏資金購買股權的人員,經批准後,給予股權認購、代持及支持遞延稅收政策等資金支持。至於基金的規模,目前尚未具體確定。
王文芳認為,這種基金以前並未有過,以往股權轉讓過程中會用信託的方式來做。“代持股專項基金”主要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資金不足的問題,一是可以隱名,給一些不方便直接持股的人以方便。但是對上市公司來説,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
上海榮正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培敏認為,“代持股專項基金”算是張江集團的一個創舉,但是在操作層面,還有不少難度,主要問題是法律風險比較大。如果代持股沒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協議會是合法的。但是,這種合法也僅限於在簽訂合同的雙方之間,對第三人是沒有約束力的。
據悉,此次股權激勵政策試點,張江高新區內涉及的國企和機構在100家左右,雖然還不到張江園區企業的5%,但均是園區的核心企業和機構。
鄭培敏告訴早報記者,目前中國有國有上市公司將近1000家,但實行股權激勵的也就不到30家,中國的股權激勵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