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證監會:期貨公司不得從事配資業務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9日 05: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王璐

  本報北京7月8日訊記者王璐報道為防止配資業務擾亂期貨市場秩序,中國證監會7月8日發佈《關於防範期貨配資業務風險的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深刻認識配資業務的危害性,樹立防範意識,同時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據了解,近期市場反映有一批以投資公司或投資管理公司名義設立,實質從事配資業務的公司為客戶配置資金,所配資金進入不同投資領域,其中有部分進入期貨市場從事交易。此類行為可能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形成風險隱患。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配資業務主體行為主要發生在期貨市場之外,證監會的職責是加強對期貨公司監管及做好期貨市場投資者教育工作,嚴把入口關。

  《通知》指出,各派出機構作為一線監管機構,應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管,督促轄區期貨公司嚴把開戶關,不得從事並以任何方式參與配資業務,履行報告義務,加強對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做好期貨投資者教育工作。

  《通知》要求,各期貨交易所、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中國期貨業協會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各交易所要加強對市場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如發現出現異常交易行為的賬戶為配資公司或配資公司控制的賬戶,要在依照自律監管規則進行查處的同時,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同時會員單位也不得從事或以任何形式參與配資業務。一旦發現會員單位參與,要按照自律規則對違規會員進行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