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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婦兒醫院等被起訴索賠22萬元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6日 1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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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天大女嬰死亡,醫院成被告

  女嬰父母狀告三家醫院索賠22萬元,法院昨開庭審理

  今年5月5日,萊西的喬先生喜得千金,但女兒只有四斤八兩,醫院建議轉到青島市區的醫院治療。在青島市婦兒醫院治療9天后,喬先生接走女兒。5月14日,在回家的路上,女兒開始發高燒,於是直奔萊西市人民醫院,打了退燒針後,喬先生返程將女兒送回婦兒醫院,當晚搶救無效死亡。喬先生將出生醫院、婦兒醫院等三家醫院告上法庭,索賠22萬餘元。7月5日,市北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

  女嬰出生十天死亡

  喬先生今年35歲,是萊西人,靠種地為生。今年5月5日下午5點多,喬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萊西市市立醫院剖腹産下了一個女嬰,體重只有4斤8兩,體重偏低。

  喬先生説,“孩子是足月生産的,看上去沒什麼問題,只是體重偏低,醫院在新生兒評分上還給打了十分。醫生説體重輕建議我們轉到青島市區的醫院進行治療。所以,當天晚上九點鐘,我就和萊西市市立醫院的醫生、護士一起將孩子送到了青島市婦兒醫院,醫生初步檢查説,孩子哭聲弱、體重輕 ,需要住院治療。辦完住院手續後,護士告訴我家長可以離開,有什麼事會電話聯絡家長,我就連夜回了萊西。”

  5月13日下午,喬先生等來了醫院的電話。“醫院工作人員告訴我説孩子已經好了,讓我把孩子接回去。”於是,5月14日上午,喬先生雇了鄰居的車趕到醫院接女兒。“女兒出院時一直在睡覺,看上去還不錯。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孩子就哭鬧起來,我一摸孩子的額頭很燙。我趕緊讓司機帶著我們直奔萊西市人民醫院。”喬先生説,“到了醫院一查,孩子發燒41℃,醫生診斷是新生兒肺炎,説孩子根本就沒治好怎麼出院了,醫生給孩子打了一支退燒針,然後讓我們趕緊回青島市婦兒醫院繼續治療。”當天下午,喬先生帶著女兒又返回婦兒醫院,經過幾十分鐘的搶救,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三醫院都不願擔責

  喬先生隨後將青島市婦兒醫院、萊西市市立醫院、萊西市人民醫院三家醫院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連帶賠償22萬餘元。喬先生説:“女兒出生時,萊西市市立醫院只告知我女兒體重輕,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病症。婦兒醫院沒給孩子治好病就通知家屬來接孩子,造成孩子的死亡。而萊西市人民醫院讓孩子回青島時,並沒有派專門的醫務人員隨車進行救治。因此,三家醫院都應對我女兒的死亡承擔責任。”

  7月5日,市北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三家醫院的委託代理人都到庭應訴。對於喬先生的説法,三家醫院的委託代理人都提出自己醫院不應承擔責任。“我們醫院的醫療行為沒有過錯,與患者死亡之間沒有關係。”青島市婦兒醫院的委託代理人説,“當初患者死亡時,家屬簽字明確拒絕屍檢,死亡原因不清楚,不能認定醫院有過錯,請求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萊西市市立醫院的委託代理人認為,王女士在該醫院剖腹産下女嬰後因為體重輕建議轉院,並派人員陪同轉院,醫院的醫療行為規範,沒有給原告造成任何傷害,至於轉院後發生的事情與他們沒有關係。而萊西市人民醫院的委託代理人也認為,嬰兒的死亡與該醫院沒有關係。

  女嬰父母申請司法鑒定

  庭審中,焦點問題集中在女嬰的死因上,雙方都提出死亡原因不明。為了進一步明確孩子的死亡原因,喬先生考慮後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鑒定,並同意進行屍檢。隨後,法官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開庭審理。

  庭後,喬先生告訴記者,女兒的出生給他們一家帶來了極大的快樂,但沒想到快樂如此短暫。“我35歲了才有了一個女兒,第一次當爸爸,我高興壞了。沒想到,孩子最後連命都沒了。”喬先生聲音哽咽:“女兒死後,婦兒醫院曾和我們溝通過想私下解決,但是一直沒解決,所以,女兒的屍體至今還放在醫院裏。”

  得知女兒死亡的消息後,還在月子裏的王女士整天不吃不喝,終日以淚洗面,至今情緒都沒有恢復。“孩子很可憐,剛出生十天就死了,現在還要進行屍檢,我心裏很難受。”喬先生説,“我們兩口子就是種地的,不識字,什麼也不懂,家裏也沒錢,醫院怎麼説我們就怎麼治。但是醫院既然沒治好為什麼通知我們出院,既然出了事,醫院就應該承擔責任。”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