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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産商曾偉行賄洗錢棄保潛逃 涉嫌賄賂工銀亞洲高層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5日 0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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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興艷

  香港區域法院昨日簽發手令,通緝去年10月被控行賄及洗黑錢的內地知名地産商曾偉。香港廉政公署稱,曾偉因涉嫌賄賂工銀亞洲職員430萬港元和清洗230萬港元犯罪收益被起訴,昨日應出席審訊,但曾偉棄保潛逃,現發出通緝令緝拿曾偉歸案。

  香港廉政公署昨晚在網站上載曾偉相片,標注其身高約1.65米,中等身材。現年48歲的曾偉是香港裕匯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也是內地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

  公開資料顯示,曾在銀行任職的曾偉成功“下海”,1995年在港創辦裕匯集團,曾開發過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深圳沙河高爾夫球會、北京盈科中心等項目。2006年,他和鳳凰衛視主席劉長樂(專欄)合作拿下“京城第一爛尾樓”瑞城中心,公寓部分目前已在銷售中。

  去年10月7日,香港廉政公署收到舉報後展開代號“轟天雷”的行動,拘捕曾偉、工銀亞洲公司業務部主管陳寶奎,以及曾任工銀亞洲房地産及融資部主管、現任職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的陳翊耀。

  曾偉被控四項罪名,包括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和一項洗錢罪。曾偉被指在2008年8、9月和2010年10月,三次向上述工銀亞洲高管提供總計達430萬港元的賄款及一部手提電話,作為協助曾偉及其公司獲得擬備放款建議書,以及協助其延遲償還工銀亞洲貸款的報酬。曾偉還被控涉嫌協助工銀亞洲高管陳寶奎清洗230萬港元的賄款。

  曾偉去年被捕後,已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多次接受聆訊。因案情嚴重,該案去年12月16日被轉至高一級的區域法院審理。當時曾偉以家庭原因申請離開香港返回內地,法官批准他以80萬港元保釋外出,可在去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返回內地。

  在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當日,身著黑色西裝、淺藍色領帶的曾偉表情凝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曾問其是否將聘請大律師進行無罪抗辯,曾偉回應指:“無可奉告”、“一切看結果”。

  但結果卻是,曾偉棄保潛逃。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曾偉昨日沒有出庭應訊,因此暫委法官沈小民發出手令通緝其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