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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徵稅第一單"屬誤讀 純個人網店將暫不徵稅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1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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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市國稅局日前開出的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淘寶網上某女裝網店徵收430余萬元稅款引發了網絡賣家的集體徬徨,部分網店店主甚至開始考慮將註冊地遷移別處,更多店主擔心,網絡交易發達的長三角地區是否會迅速跟進。針對這一疑慮,記者從浙江省工商、稅務部門以及淘寶網等處證實,外界對向網店徵稅存在誤解,“事實上,被徵稅網店在線下係實體經營企業,國稅局徵收的是該實體經營企業去年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並非是對純個人網店徵稅。”

  淘寶網公關部負責人顏喬告訴記者,淘寶網店分三種:一是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個人賣家,二是已註冊公司的個人網店,三是實體店的網上商鋪。後兩者與線下的實體公司別無二致,均應依法納稅。但對於第一種即“純個人網店”,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徵稅的具體辦法。記者同時從杭州西湖區國稅局管理科獲悉,當前他們並未接到來自上級的任何有關要向網店徵稅的通知,由於網絡交易完全迥異於傳統門店交易方式,因此對網店徵稅的方式、標準、稅種等,都處於摸索階段,尚無定論。

  浙江省工商局網絡監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關於向網店徵稅的疑慮一直未消停,尤其是去年7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有關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國內網店步入“實名制”時代,當時各界普遍猜測,這是對網店徵稅的“前奏”。其實,實名制與徵稅本無關聯,實名制是電子商務一個最基本的要求,相關部門對網店進行實名登記並加強監管,消費者就會感覺網絡購物環境更安全。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的經營環境凈化和改善了,就會形成馬太效應,增加經營者的贏利機會。

  據了解,網絡交易因無需攤位、倉儲尤其是免稅等優勢,近年來其發展速度可謂突飛猛進。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佈的報告顯示,去年網上零售市場交易規模達5131億元,較2009年翻了近一倍,約佔全年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3%,預計今年將達到5%。面對如此海量交易,稅務部門自然無法等閒視之,但在許多網絡賣家看來,向網店徵稅大可不必“操之過急”,因為大凡成長壯大的網店都會走上工商登記之路。淘寶網一家名為“保蒂卡”的玩具賣家忠武楨告訴記者,他的網店于2008年1月開張,第二年銷售額就突破100萬元。由於網店規模做大後,再以個人身份開展商業行為處處不便,譬如無法向客戶提供發票等。因此,他于2009年底向杭州工商局申領了工商執照,並按“一般納稅人”身份依法納稅。忠武楨説:“在淘寶,每年因網店做大而主動註冊為公司的網商不計其數。但不可否認,還有大量小型網店是吸納社會就業和大學生創業的有效載體,但它們起步之初利潤僅夠家庭維生,所以稅務部門應對這類群體寬泛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