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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本輪個稅修改突破不大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1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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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4500元 個稅草案二審稿比一審稿減稅30元 比現行稅率減稅205元 ———

  雖然創造了人大單向立法徵求意見數量之最,但耗時一個多月、徵集意見超過23萬條的個稅修正草案,由於其二審草案維持了原草案3000元起徵點不變,只微調了最低稅率從5%降至3%,仍然在社會上激起不小的波瀾。

  此次關於個稅修正案最集中的爭論焦點,就是個稅起徵點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一審草案的3000元是否合適。雖然此次人大網絡意見徵集中,多數意見認為3000元起徵點應該再修改,但人大法工委此次對維持3000元起徵點不變的理由是:“起徵點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工薪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將由28%下降到12%左右,如果再繼續提高,將使納稅人範圍進一步減少,失去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27日夜裏在微博中評價此次二審草案説:“個稅法修改突破不大,希望本輪討論為新改革方式鋪路。”他説,“最大的缺憾是小修小補,框架上沒突破。希望有關部門從23萬條意見中獲得動力,在不遠的將來實施個稅改革試點,總結經驗,再上升為法律。我堅決支持法制,但批判不試點,直接立法搞改革。這不是中國成功改革的經驗。其中的教訓要總結。”

  他指出,個稅的徵收對像是個人,比其他稅種都更為敏感。徵收較高稅率的個稅,必須具備社會基礎,否則很難服眾,很難長期有效執行。所謂社會基礎,就是納稅人眼見為實的社會福利。這就是為什麼北歐高個稅,而美國個稅稅率相對沒那麼高。而中國目前顯然不具備這一社會基礎。

  李稻葵認為,納稅人之所以抱怨納稅負擔過重,是因為目前並沒有建立起一套與現代市場經濟社會相配套的福利制度。李稻葵建議,個稅改革首先需要明確一些目標,建立一個讓百姓看得見的福利體制;其次,實現綜合收入為稅基的“寬稅基”個稅徵收制度;第三,應該將納稅人一些基本生活負擔扣除。此外,他呼籲,儘管會存在逃稅等行為,但仍可以在各省市搞試點試行上述個稅改革方案,“如果走錯了,可以重來。”(文/本報記者 張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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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收入4500元,二審草案比一審草案少繳稅30元

  按照人大常委會二審的個稅草案,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為3000元,應納稅所得額在1500元以上時,所對應的稅率最低位3%。那麼,在扣除五險一金後,個人工資收入在4500元以上時,開始繳納個人所得稅。以扣除五險一金後的月收入4500元為例,按照現行個稅方案、一審草案和二審草案的個稅計算結果分別如下:

  ■現行個稅方案

  4500元(月收入)-2000元(起徵點)=2500元(應納稅額)

  2500元(應納稅額)15%(稅率)-125元(速算扣除數)=250元(稅額)

  ■一審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徵點)=1500元(應納稅額)

  1500元(應納稅額)5%(稅率)-0元(速算扣除數)=75元(稅額)

  ■二審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徵點)=1500元(應納稅額)

  1500元(應納稅額)3%(稅率)-0元(速算扣除數)=45元(稅額)

  ■結論

  45元(二審草案稅額)-250元(現行稅額)=-205元

  45元(二審草案稅額)-75元(一審草案稅額)=-30元

  二審草案比一審草案每月少交個稅30元,比現行方案少交個稅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