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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型兩全險大起底 花樣翻新難掩保障不足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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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金、特別生存金、關愛金、當年即返生存金等作為分紅保險主力軍之一,今年來各保險公司推出的分紅型兩全保險新品超過10個,生存金返還名目增加、返還速度加快。不過,保險公司雖在生存金返還上花樣翻新、市場定位更加細分,但仍難掩其保障功能不足的弱勢。

  記者選取了其中的6款分紅型兩全保險,通過一位30歲的男士投保示例,從生存金返還、身故保障等方面分析目前市場上兩全保險的特點和規律。假設30歲王先生選擇購買一款兩全保險,被保險人為王先生自己,不同的選擇下他的支出會有何差別,又會獲得何種共同收益和差額收益?

  生存金返還大戰

  作為兩全保險最重要的兩項功能之一,如何讓生存金返還更具吸引力,成為保險公司比拼重點。

  記者統計發現,僅生存金返還速度一項,市場上已經出現當年即返、兩年返還一次、三年一次、兩年返還一次加一年返還一次組合式、滿期返還等多種方式;生存金返還額逐漸由此前的等額返還擴展為變額返還,變化頻度最多達四次。

  例如,“福滿一生”將用於返還的生存金分解為特別生存金、關愛金和福壽金,“金悅人生”生存金領取比例按不同年齡段分為5%、10%、20%和30%四個檔次。

  從生存金返還額度來看, “福滿一生”、“金悅人生”、“好利連連”和“富貴金生”在所統計的七款産品中返還力度最大。

  以被保險人75歲領取生存金為例,“福滿一生”給付的生存金加滿期金為6.687萬元,在所統計的七款産品中居首。

  但是,這並不表明福滿一生在各個年齡段都具備了最強大的生存金給付功能,如果將75歲延長至88周歲,另一款産品“金悅人生”給付金將達到10.27萬元。

  而如果將生存年齡降低至50周歲,“常青樹”兩全保險的滿期給付金為6.135萬元,高於其他産品。但這款産品的最大不足之處在於,從繳費之日起到50歲保單期滿的20年間沒有生存金返還功能,靈活度低。

  “金悅人生”由於生存金給付較高,其滿期金為無,該公司人員介紹,如果要領取滿期金,則需要另外購買一份附加險,此項花費並不便宜。

  統計得知,市場上的兩全保險産品大多人會選擇生存金返還和滿期金組合發放的方式,也有部分産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從生存金返還速度來看,近期推出的新品有加快返還的趨勢,但多數産品選擇了每兩年返還一次。

  如上所述,並無一種面面俱保的保險産品,被保險人自身情況不同,即便購買了同一種保險産品,在不同年齡段領取的生存金額度也大不相同。

  偏向儲蓄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生存金還是滿期金的領取,都是建立在被保險人能夠長期生存的基礎之上。而與生存金給付相比,目前的兩全保險産品對於身故保障普遍重視不夠,保障額度不高。

  記者統計的七款産品設計中,若被保險人一年內因為疾病身故,保險産品提供的保障均為返還所交保費,即杠桿率為1倍,保障功能為零。

  對於一年之後的發生身故,各産品規定的保障大不相同。統計來看,比較通行的疾病身故保障杠桿率約為1.05倍至2倍,意外身故保障杠桿率為1倍至8倍不等,但多數産品為1倍至2倍。此外,多數産品會返還分紅,但紅利並不確定。

  假如投保人出資1萬元購買身故保障為杠桿率1.05倍的保險産品,被保險人所獲實際保障僅為10500元,分紅部分由於分紅率不確定,很難估算。

  “福滿一生”對於因為意外傷害身故給付的保險金要高於其他産品,除了給付身故保險金,會按基本保險金的8倍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但該條款有嚴格要求,須在18周歲保單生效對應日起至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身故,並且是 “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

  所統計的七款産品中,“金悅人生”和“好利連連”考慮了極端意外情況下的保障。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非同一人,若投保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者高殘,被保險人可獲得保費豁免,合同繼續有效。

  但並非所有狀況都可以享受保費豁免,例如好利連連規定投保人身故或身體全殘時年齡介於18周歲至60周歲之間。

  僅從所統計的六款産品來看,如果注重生存金返還,“福滿一生”、“金悅人生”、“好利連連”、“富貴金生”較有競爭,如果注重滿期金領取,則 “常青樹”、“紅上紅E款”更有競爭力,如果注重風險保障,“金悅人生”和“好利連連”的保費豁免功能更有吸引力。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資金時間價值的存在,理論上來説,在生存金給付水平一樣的情況下,滿期金給付時間越晚,其支付金額應該越多。

  記者經過統計發現,保險産品的保障性能需要提升。目前市場上兩全保險産品更多是一種儲蓄替代性産品,為了迎合消費者保本需求和應對市場競爭,在保險設計中,一些分紅型保險産品增加了理財功能而減少保障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