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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條微博在互聯網上瘋傳:中國,工資5000元,吃次肯德基30元,下館子最少100元,買條Levis牛仔褲 400元,買輛車最少30000元——夏利;美國,工資5000美元,吃次肯德基4美元,下館子40美元,買條Levis 20美元,買輛車最多30000美元——寶馬。(6月29日《中國青年報》)
這就是“國人掙得比美國少物價比美國高”。長期觀察中美物價關係的時寒冰認為,主要原因之一是藏在商品裏由消費者埋單的額外交易成本。而最大的交易成本就是稅負。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府財政統計年鑒(2007)》公佈的2006年數據計算,中國商品中所含的稅,是美國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歐盟15國的2.33倍。
關於我國稅負,我們可以通過數據觀察到,我國稅收近年來增長迅猛,遠遠高於GDP的增長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加上社保基金收入所佔比重約4%以及稅外的費用,真實稅負據説已經達到31%至32%。
一個基本的常識是,稅負是高還是低要看兩個方面:一是收的稅高不高;二是看返還公眾多少。如果考慮到大量非稅負擔,我國實際宏觀稅負水平大大超過發達國家。正是由於我國稅收作為財政返還給公共服務和民生的比例過低,才讓大多數公眾感覺到了“痛苦指數”而非“國民幸福”。
關注“國人掙得比美國少物價比美國高”的深層次命題是稅負痛苦何時才能轉變為國民幸福。假如在較高稅負下,人們能夠享受到較大福利,則這較高稅負就合理。假如稅負並不很高,而人們所享受的福利更低,則這個稅負水平就難言合理。“國人掙得比美國少物價比美國高”違背了“讓每一個納稅者都能享受到其納稅後的回報”的基本常識,這是要害所在。(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