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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體倍力受害會員正在諮詢維權信息
“最遲下周我們就要把聯名訴訟的材料上交給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中體倍力受害會員維權志願者海霞今日告訴記者。
由於通過北京市消協、北京市工商局等各種投訴途徑均遭失敗,中體倍力受害會員們準備對其聯名上訴,海霞自願為受害會員收集所有準備起訴中體倍力會員的證據材料。記者今日中午來到中體倍力陽光100店,看到門口支起了一個小“攤位”,桌子上擺滿了各種投訴材料。
這個小攤位是陽光100店的物業支援的,一位物業管理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接到了通知,遇到有受害會員來維權要做好配合。
會員們在起訴書中稱 “原告自行調查發現,中體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58.SH)在2010年年報第77頁中明確寫明對已停業的三環公司應收賬計提壞賬準備。由此可知,中體公司在明知三環公司停業的情況下,仍然允許陽光俱樂部以其名義招收會員,欺詐消費者,依法應當雙倍返還相關費用。”
記者看到,材料裏“中體倍力健身俱樂部合同”上明確寫道,加盟店存在兩種合作形式,即“雙方依據前期投入核算利潤分成或月/年提取固定回報形式。”受害會員認為,這種合作形式就決定了中體倍力總店與分店存在利益關聯,甚至是有包庇分店的動機,而不是像中體産業或中體倍力聲明的“僅僅是加盟店”而已。
“中體倍力説關門就關門了,關門之後卻沒有承擔起一個國有企業應當擔當的責任,完全要與分店撇清關係。假如沒有關係,陽光100店怎麼用了你LOGO呢?”一位會員説。
海霞告訴記者,受害會員們曾多渠道尋求幫助,包括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朝陽區消協,國家體育總局等等。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部門願意出面解決此事。
受害會員曾經在北京工商局網站查到,中體倍力建外SOHO店和陽光100店的年檢到2009年就停止了,後面兩年均無年檢記錄,當他們向北京市朝陽區工商局詢問此事時,對方也無法回答,只是説;“這個要問我們上邊。”北京市朝陽區消協也拒不受理此事,理由是只有正常營業的企業才屬於他們的受理範圍。
“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工商局不管,消協不管,律師説走起訴之路也可能起不到效果,這就是我們現在真實的境遇。但是我們還是要起訴,即便是失敗了我們也要起訴,我們不允許中體倍力這樣胡幹,同時也要告訴更多的人防止再受騙。” 海霞告訴記者。(實習記者 侯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