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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打開了潘多拉盒子?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5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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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麗麗

  一場股權風波,由對馬雲(微博專欄)的誠信轉到對中國企業家的誠信,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領域的VIE結構可行性再到所有中國企業的VIE路徑選擇的合法性,再加上華爾街基於誠信問題對中國概念股的獵殺,是多米諾骨牌,是蝴蝶效應,還是潘多拉的盒子?

  沒有人説得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馬雲掀開了第一張牌或者打開了這個盒子。有人説馬雲不誠信,沒有遵守契約精神;也有人説馬雲利用了規則,這是在商言商。但是否還會有第三種可能性呢?

  我們假設馬雲沒有“背信棄義”單方撕毀協議,更沒有鬧得像現在一樣輿論滿天,而是與雅虎,與孫正義在獲取中國牌照的問題上私下達成了一致,不再採用協議控制的方式,而是通過新的協議來作為雅虎與孫正義退出的補償依據。同時,該補償協議規定,“補償並非一次性完成,而是以支付寶未來的收益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償。”

  試想,這種操作模式,你信嗎?中國的政府監管部門相信嗎?理所當然,甚至不假思索的,你會認為,“這將是另外一種變相的協議控制”。

  所以,馬雲選擇了將這一問題公開化,在輿論監督下陽光化操作,先發制人——瞧,我因為合規已經背上了不誠信的十字架。

  當然,老到的馬雲一定清楚,這個不誠信的十字架,最終一定會有法律專家為他解圍,“從中國層面來看,法律不能,合同只能解除,這無關誠信問題。而從國際層面來看,中鋁的力拓收購案,不也是遭遇別國法律不能的情況嗎,有誰據此批判過力拓的誠信問題呢?”

  於是,在支付寶的股權結構問題上,各方以法院確認的和解協議最終確權。和解協議與協議控制中的協議,法律形式不同,但收益的內容是相同的,只不過區別於協議控制中的協議合法性存在不確定性,而和解協議是合法的。

  合法性,可以説是企業生存的生命線,馬雲則選擇了步步為營的合規,並不惜動用輿論的殺傷力。

  細心人一定會發現,在“辦法”對於支付寶等類第三方支付企業給予合法性確權以前,馬雲曾口頭表示如果國家需要支付寶可以交給國家,這實際上也與支付寶的法律狀態不確定有關。彼時,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甚至暗含了此類業務的刑事法律風險,馬雲此舉意味深長。

  當然,已經深刻了解這一背景的國際投行也一定深知合法性對企業生存狀態的重要性,所以,他們也不惜改變以往低調賺錢的作風,“幫助”馬雲在這一問題向監管層,向輿論解釋清楚。

  當然,在助力合法性解釋之外,資深的國際投行採用的一定是一石二鳥的策略,即利用對中國企業家誠信問題的國際輿論及資本市場的投票倒逼管理層在VIE模式上進行表態,這也是潘多拉盒子的變幻之處。

  而在此之外,輿論的高度關注,甚至上升到制度考量的層面,某種意義上也是爭取政策放鬆的一條有效路徑。顯然央行下一步一定會出臺對“辦法”進一步細化的細則,因此,借馬雲事件引發的輿論關注,進一步放出爭取政策放開的聲音,不啻是一種好的選擇。否則,央行如此小的規則細化,又怎麼掀起如此大規模的民意潮呢?

  中國經營報微博:http://weibo.com/chinabusiness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