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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沙嶺
這兩天,媒體連續報道了幾則關於“奢侈消費”的新聞。中國企業家網21日報道説,京城私人會所超4000家,入會費200萬,年消費最低限額30萬,這些會所匯聚各路名流精英,神秘政要混跡其中。而20日《人民日報》的報道則稱,從2004年開始,國家陸續下達了近10個針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禁令,然而7年過去,各地仍建設了400多家球場。
私人會所、高爾夫運動,都屬於高檔或奢華的消費。當它們在中國大行其道的時候,我們不知道是該欣慰于社會發達推高了消費能力,還是該警惕于這些是非難辨的“灰色奢侈消費”搞壞了風氣與秩序。説這種話,並非見不得中國消費水平的進步,而是隱約可以感覺到,這些消費顯然不會那麼“純粹”,很多時候會成為權力、資本、腐敗、奢靡等進行“勾兌”的場所——— 高爾夫球場能夠突破中央多個禁令,從地方官那裏拿到批文;消費不菲的私人會所總有“神秘政要混跡其中”,難道不是苗頭嗎?
中國的消費能力的確在大大提高,尤其在奢侈品領域,更是勢頭猛勁。就在十天前,世界奢侈品協會同時發佈了2011年最新報告,稱中國內地去年的奢侈品市場消費總額已經達到107億美元,佔全球份額的1/4。預計中國將在2012年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一大奢侈品消費國。有經濟學者很樂觀,覺得這是中國經濟穩健發展的標誌之一,但從社會學的意義上講,奢侈品消費本身固然沒有“原罪”,但應該做出區分的是,哪些消費是“陽光”的,哪些消費是“灰色”的,甚至哪些消費乾脆就是“黑色”的,只有“奢侈”沒有“品”。不區分這一點,樂觀就顯得盲目得很。
説“灰色奢侈消費”會成為陷阱,包含幾個層面的指向,一是拉高了“無底洞”的三公消費,俗話説欲壑難填,公務消費在攀比中奢侈程度更是“沒有最奢侈,只有更奢侈”。私人會所搞公務消費、高爾夫球場上搞公務交流,有多少要轉嫁到納稅人頭上很難算清。二是這種消費模式常常把奢侈品消費搞成了“載體”,附著在其上面的,經常是見不得陽光的利益勾兌,而這些“勾兌”正是搞亂中國經濟、政治秩序的罪魁禍首。當然,它還有第三個“陷阱”,就是容易在貧富懸殊的日子裏,製造社會對立,刺激社會神經,引發普通民眾的不滿。
應該看到,這個社會的“仇富”情緒並不是被渲染的那麼強烈,最強烈的實際上是“仇貪”、“仇腐”、“仇奢”。私人會所、高爾夫球場,如果是純凈的消費、陽光的消費、純粹市場的消費,民眾可以不管不問,啥也不“仇”;但如果消費方式、內容、外延處處都充滿了曖昧,毫無疑問就成為矛盾的焦點所在。而問題的要害在於,在這些領域,所謂的“監管”恰恰是空位的,沒有人去過問這些奢侈消費的“顏色”,各種糾葛“攪和”到一起。
中國的奢侈品消費是很“發達”,但有多少是財政做出的貢獻?又有多少是以變異的方式用公共利益透支作為代價的?這不該成為糊塗賬,否則別説輿論“仇視”,就是對那些正常的、經得起檢驗的商務消費也是不公平的。中國到底可以有多少個私人會所?京城四千家多不多?中國到底可以有多少個高爾夫球場?新增400家多不多?中國的奢侈品消費到底多少才合適?這個世界奢侈品消費第一當不當得起?在接受透明化全身體檢之前,這些問題都是無法作答的。中國能不能有真正的高品質的精英消費,取決於能否走出“灰色奢侈消費”的陷阱漩渦;不早早從漩渦中走出來,引導社會奢侈品消費走上正途,註定是一種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