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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宮狀告政府案開審 政府部門表示強拆合法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2日 1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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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深圳6月21日電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1日開庭審理備受關注的深圳“海上皇宮”行政訴訟案。一度被認為難逃強拆命運的“海上皇宮”前景如何,再度顯得撲朔迷離。

  在當天的庭審辯論中,原告方深圳市海上娛樂精英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方、原深圳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撤銷此前做出的撤銷“海上皇宮”相關許可的規定。原告方代理律師汪騰鋒説,今年3月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撤銷該局此前發放給“海上皇宮”的養殖登記證和對“海上皇宮”申請海上養殖與垂釣等證明的批復是“違法行為”。在庭審中,深圳市有關方面首次對“擅自發放”作出了解釋。代表原深圳市農林漁業局出庭的代理律師鄔文輝説,所謂“養殖登記證”只是地方漁業部門按照內部規範性文件發放的內部登記管理證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企業或個人進行漁業養殖,必須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養殖證,再加上“海上皇宮”根本沒有按照有關方面的批復要求進行整改,故而深圳市漁業部門作出了撤銷批復和登記證的決定。

  按照原告方的説法,“海上皇宮”是在嚴格按照政府部門行政批復進行嚴格整改的基礎上通過驗收後獲得登記證的,而登記證的發放是一種行政許可行為,撤銷登記證又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不論是哪種行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都應當給予當事方申訴、復議的權利,“但自始至終,政府部門都沒有和我們進行任何溝通,這直接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

  ■新聞背景

  深圳“海上皇宮”位於深圳市龍崗區東山灣,這座建於2003年的“海上娛樂項目”由於非法侵佔海域修建豪華私人娛樂場所而被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築。今年3月,深圳市海洋局和龍崗區政府表示,“海上皇宮”屬於非法佔用海域,收回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擅自發放的“養殖登記證”和其他批復,並在4月8日開始新一輪拆除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