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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清查協議控制 第三方支付資質再起波瀾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1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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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馬雲(微博專欄)再次在網上聲明,當時央行曾多次要求企業出函確認企業是否存在協議控制,並且多次溝通後了解到央行對此事態度強硬。最近,火開始燒到了企業身上,一條微博掀起了大家對支付寶事件的重新審視和行業性的支付牌照資質的質疑風暴。

  互聯網實驗室董事長方興東上周通過微博發佈了以下信息,“據可靠消息,騰訊財付通的牌照已經收回給央行深圳分行,央行責令騰訊整改,六個月內解除協議控制。”財付通媒體公關在隨後的十幾分鐘內馬上向記者對事件進行了澄清,指牌照未被收回,亦未收到整改要求。

  ■南方日報記者 黃倩蔚

  協議控制普遍存在,資質不符?

  一場風波把業界“協議控制”的敏感信息放到了桌面上。不少市場人士開始對目前已經獲得央行牌照的27家支付企業中部分企業的資質質疑。還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大部分的支付企業都多少有外資背景,存在的外資“協議控制”,而這並不符合央行發放牌照的要求。

  對於央行的申請牌照的規定,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寫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此外,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艾瑞諮詢分析師胡媛媛分析表示,“協議控制”沒有明確寫在管理辦法裏,但實際應該是對內資絕對控股有要求的。

  京東商城創始人劉強東在微博中指出“就我知道的國內所有拿到融資的互聯網企業,包括上市和未上市的,全部是VIE(協議控制)結構,包括京東商城。”

  所謂的“協議控制”是指由於互聯網業務(即電信增值業務)是禁止外資進入的,因而離岸公司(被視作外資方)將無法收購境內的經營實體。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律師設計出了“協議控制”模式。即:境外離岸公司不直接收購境內經營實體,而是在境內投資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為國內經營實體企業提供壟斷性諮詢、管理等服務。

  央行約談?後續動作引人關注

  事情並沒有那麼快結束。6月17日,微博上又有匿名消息傳出:“一家支付企業知情人士透露,央行已給多家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發函,因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要求各家企業對於是否存在外資直接或間接控股作出明確説明。財付通負責人被央行點名須進京説明。收到央行函件的一批第三方企業負責人已經赴京與央行開會討論。”

  有媒體引用央行內部人士的話稱,“央行不可能主動要求企業清理協議控制。更可能的情況,是企業主動向央行有關人員問詢,如果協議控股造成了外資實質性控股,就要報國務院批准,但不代表沒有牌照不能運營。”還有消息指出,當時央行要求支付寶申報是否有外資實質性控制,並不意味著“非法經營的定性”,而是如果有外資實質性控制,要走國務院審批的通道。

  央行至今並未正式公開回應此事。不過,央行的政策尺子究竟如何擺,將決定未來這些外資背景的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命運。

  “其實現在算是一個比較尷尬的情形。基本上大部分初期獲得風投的網絡支付企業都會涉及到協議控制,但是央行牌照又已經發出了,如果央行真的對協議控制嚴格限制,那麼對行業的影響會非常大。我們估計最後可能會是一個折衷的方案。”艾瑞諮詢分析師胡媛媛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

  “影響最大的是已經上市的公司,對於我們這些尚未上市的企業其實影響幾乎是沒有的,因為可以通過一些商業性的安排來解決,但是上市企業由於所有的協議都已經簽好了公示,還要對廣大的股東進行説明,會面臨一個比較困難的情況。”某家已經拿到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內部人士告訴南方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