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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網主輔分離形成兩大電建巨頭 或形成新壟斷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1日 0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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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秀強

  8年之後,電網“主輔分離”改革終有新動作,電網輔業告別電網庇護已成定局。

  近日,國資委下發《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及電力設計、施工企業一體化重組方案》,電力體制改革得以再下一城。國家能源局高層稱其為“電改8年來最大突破”。

  按照“主輔分離”方案,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省級(區域)電網企業所屬勘測設計、火電施工、水電施工和修造企業等輔業單位成建制剝離,與四家中央電力設計施工企業重組,組建兩大電力建設集團。

  此輪改革,將重新組建形成兩大電力建設巨頭,有電力專家表示,這可能形成新的壟斷。

  而“電改5號文”(國發〔2002〕5號文件《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的思路是,“有關電力設計、修造、施工等輔助性業務單位,要與電網企業脫鉤,進行公司化改造,進入市場”,“電力體制改革的目的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高效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送變電企業、電氣設備製造企業(如許繼、平高)並沒有從電網剝離。

  從改革的日程上看,此次改革將是“主輔分離”的終結。近日,國家發改委已提出“開展輸配分開試點,探索輸配分開有效實現形式”,電改已經轉向下一步。

  在此次改革中,電力輔業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得以解決,但是電網輔業資産並未完全剝離,電網成本仍難以厘定。

  重組誕生兩大電力建設巨頭

  國資委是此輪電網主輔分離改革的操盤手,而非電監會、發改委等部門。

  2010年9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資委、電監會及電力企業共同制定 “主輔分離”方案。同年11月,方案上報國務院。2011年初,國務院批准改革方案,明確由國資委組織實施。

  “主輔分離”思路概括為:電網輔業資産分離與四家電力設計施工央企重組統籌考慮。因而,此輪改革對象不僅國家電網、南方電網,更有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中國葛洲壩集團。

  具體而言,將兩電網公司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青海和寧夏14個省(區、市)公司所屬輔業單位與中國水電建設集團、中國水電顧問集團重組,組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 (暫定名)。

  將兩電網公司北京、天津、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湖南、廣東、廣西、雲南、陜西、甘肅和新疆15個省(區、市)公司所屬輔業單位與葛洲壩集團、中國電力顧問集團重組,組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暫定名)。

  重組方案要求,同一網省輔業單位成建制進入同一電力建設集團。即,輔業單位所屬分公司、子公司及所辦企業隨主辦單位一併劃轉;輔業單位及所屬企業的人員(含在職、內退、離退休、退職人員)關係一併劃轉;輔業單位的債權債務與該企業資産以其整體剝離。

  根據本報記者了解,重組之初,四大集團與兩網分離出來的輔業單位暫保留獨立法人地位。前者暫按子公司管理,後者暫按業務性質實行事業部制管理。

  青海火電工程公司、甘肅火電工程公司、湖南火電建設公司人士告訴記者,“火電施工等輔業離開電網已是定局,具體方案正在制定中。”

  國資委估算,這次主輔分離共涉及企業員工63.4萬人,其中職工38.1萬人,離退休人員25.3萬人。組建後的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資産總額為1587.4億元,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資産總額為1111.6億元。

  此輪設計、施工企業重組整合,組建資産超千億的國企,與國資委一貫“做大做強”的思路相符。

  電網壟斷格局難撼

  按照現行“主輔分離”方案,電網壟斷格局並未被撼動。

  一位熟悉電改的專家告訴記者:“被剝離的設計、施工企業多為電網企業附屬單位,與電網公司並沒有財務、資産上直接關係。電網希望甩掉包袱,剝離這部分資産。”

  資料顯示,電網輔業主營業務涉及火(水)電施工、電網建設、運檢維護、機械設備等。過去,我國電力建設行業集中度低,競爭激烈,經濟效益一直處於較低水平。上述輔業單位挂靠在電網企業旗下,一大優勢是能順利拿下部分電網建設項目。

  “對電網而言,這些企業效益較低,越來越邊緣化。”上述人士説。

  與其相對,電網企業則對送變電企業、裝備製造企業分厘不讓。其目的是加速在輸電線路建設、電氣裝備製造領域的擴張,進一步為特高壓線路建設作能量儲備。

  2008年雪災之後,電網企業上書國務院,建議送變電企業保留在電網系統內部。同時,國資委官員亦將建議上報國務院。“現在看來,這些建議影響了國家決策。”上述人士説。

  2009年以來,國家電網先後收購電氣設備製造商平高、許繼。上述這兩家公司是國家電氣設備行業龍頭。電網企業勢力向上遊拓展曾一度引起“壟斷擴張”的市場爭議。

  按照“電改5號文”對“主輔”的界定,設備製造業務屬於電網的輔業範圍,應被剝離。這次主輔分離的改革重組方案,並未將上述企業列入。

  此外,按照國資委重組方案要求,電網企業主輔分離後,不得再從事已分離的電力勘測設計、火電施工、水電施工及修造業務,或再投資、控股從事上述已分離業務的企業。

  有電力專家預計,電網企業不會輕易放棄電力設計。“以國家電網為例,其已在各地電力局成立設計部門,如果不加以約束,資源整合後將誕生一個新輔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