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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政協常委孟浩:政府不應將路橋建設外包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0日 0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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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票制一試十年涉嫌違法”追蹤

  省政協常委孟浩分析年票制根源並質疑

  ■新快報記者 牟曉翼

  近日,新快報推出《年票制一試十年涉嫌違法》專題報道(6月14日A4A5版),報道引起省政府參事王則楚的注意,他諫言徹底取消年票制(6月15日A5版)。前日,廣東省政協常委孟浩也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稱市政道路收費還貸,各級政府涉嫌將道路建設權拱手相讓給各利益集團或外商投資。

  民生項目應是政府投入

  “涉及到百姓民生大事的投入時,政府老説沒有錢,總想推給社會自行解決。但實際上,民生項目應是政府投入大頭。”孟浩説。他舉例,在美國,公民收入中民生支出僅佔比較小的比例,尤其是路橋費用,有的州根本不收費;有的州雖然要收費,但只有50美分至幾美元,不像我們,高速路收費動輒幾十上百元。

  孟浩認為,城市區域內路橋建設,應由政府統籌安排。

  路橋建設政府不應外包

  孟浩認為,目前廣州市政府將城市區域內的路橋建設拱手相讓給一些利益集團和外商投資企業,比如廣園快速和華快等,存在著明顯的不合理性。

  “2010年廣州GDP突破萬億元,地方政府的稅收及財政收入也相應增加,怎麼可能老是説沒錢修路呢?”孟浩認為,地方政府應當在地方的稅收中,統籌安排投入路橋建設;其次,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市政道路和公路,應當免費向市民提供使用;而非動輒向商業銀行貸款或是依賴外來投資。

  應及時公開還貸信息

  孟浩認為,最重要的仍然是政府應主動公開年票相關收費總額、還貸情況及其它相關信息,“2000年制定的年票制收費標準試行辦法,應該是考慮當時廣州市的機動車保有量、路橋修建貸款總額、支付利息和還貸年限,而計算出來的。”但是,十年後的今天,廣州市的機動車保有量已經由2000年的69.2萬輛增加到2010年底的214.5萬輛,增長300%。而廣州市目前年票覆蓋範圍內的路橋隧道僅包括“六橋”(鶴洞大橋、解放大橋、江灣大橋、海印大橋、廣州大橋、琶洲大橋)、“一隧”(珠江隧道)、“四路”(廣園快速路西段、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大觀路、東南西環),年費收費額成倍增加,但貸款本金未有明顯增加。“年票費用標準980元試行了十年,政府為何不降價?老百姓難免有質疑!”

  孟浩針對年票制五大建議:不降價繞不過民意這道坎

  建議一:在核準機動車保有量、收費總額成幾倍增加的現實前提下,必須考慮降價,否則繞不過民意這道坎。

  建議二:儘快向社會公佈廣州市的路(橋)隧收費還貸信息,還老百姓知情權,以體現對公眾的負責。

  建議三:對照國家相關路橋收費的上位法來修訂廣州市政府有關路橋收費的條款。比如年票制的收取,違反了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31號)第三點:“今後,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再出臺新的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嚴禁將車輛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並強制收取”。

  建議四:如果在道路公路修築時面臨資金困難需要融資時,應儘量選擇還貸條件更為優惠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而非商業銀行或利益集團(包括外商資本)。

  建議五:當政府籌措資金受阻、或融資條件苛刻時,應向社會説明有關情況,經國家批准後,由政府向市民舉債修路,其後以利息或其它方式予以返還,而非年票制這種類似稅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