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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取款遭偷拍損失12萬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8日 1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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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一審判發卡行和儲戶“八二”分責,雙方先後上訴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2009年11月,廣州市民俞先生突然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戶無故少了12萬多元,報案後得知,他此前在銀行櫃員機取款時,銀行卡信息被不法分子安裝的攝像頭拍下,導致存款失竊。俞先生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法院一審判決發卡銀行擔責80%,發卡行和俞先生都提出了上訴。17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了此案。

  俞先生於2002年1月在某銀行廣州市黃埔支行辦理了購房按揭,金額為36萬元。2009年8月,該行同意他提前歸還12萬元貸款餘額。於是,俞先生將資金存入該行的貸款賬戶。在該行向上級銀行報請等待審批的過程中,2009年11月,他突然發現賬戶內的12萬餘元不翼而飛,而且不是銀行劃扣了這筆錢。俞先生迅速報警。

  他被告知,此前的10月28日,他在東圃大馬路的一家浦發銀行的櫃員機取款時,被不法分子安裝的攝像設備盜取了銀行卡的資料。他還獲知,當天還有多位事主在這臺櫃員機中招,涉及多家銀行的銀行卡。

  “不法分子是在29日晚上和30日淩晨,在肇慶市取出這些錢的。”俞先生向記者出示的存摺取款記錄顯示,這段時間內,賬戶內的12萬餘元被分為15次取出。於是,俞先生把發卡行、櫃員機所屬的浦發銀行廣州分行、存放櫃員機的物業單位一併告上了法庭。

  一審時,發卡行稱,銀行卡信息和密碼是被不法分子竊取而不是銀行洩露的,故“我行對賬戶信息及密碼信息的洩露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浦發銀行也認為沒有過錯。該行廣州分行舉證稱,他們發現犯罪嫌疑人在櫃員機上作案後,已于次日13時28分及時通知了中國銀聯廣東分公司,請其迅速轉告相關銀行凍結涉案銀行卡,已履行了銀聯風險事件告知義務。此外,俞先生卡內資金被盜發生在他們告知銀聯之後。

  今年3月24日,廣州天河區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因未能有效防範銀行卡信息被盜和有效識別偽造的銀行卡,發卡行應承擔本案80%的賠償責任,其餘由俞先生承擔。

  “這樣的判決我本來也打算接受了。”俞先生説,但銀行接下來的做法促使他要繼續打官司。

  “一審判決後,銀行來電説上市公司有嚴格的財務手續,正在走程序,叫我不要上訴。但我的律師在4月8日下午、也就是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通知我説發卡行提起上訴了,我才趕緊提出上訴的。”17日,俞先生在法庭上説。

  某銀行廣州員村新街支行沒有回應這一説法。但他們認為,發卡行無法決定儲戶到哪家銀行的哪個櫃員機上取款,也無法規定其他銀行應如何確保櫃員機的安全,俞先生在取款時沒有用手遮擋是銀行卡信息和密碼被盜取的原因,發卡行沒有任何責任。

  對此,浦發銀行還是堅持一審時的觀點。存放櫃員機的物業單位認為此案屬於“合同糾紛”,與他們無關。

  “我們看過相關錄像資料,當時,俞先生身後沒有人,而他本人身材高大,在周圍無人的情況下,根本無需用手擋住密碼盤,否則,就是無限加大了作為普通儲戶的責任。”俞先生的代理律師説。

  二審庭上,俞先生、銀行都聲稱有支持他們訴求的判例。法官表示,法院將根據本案的具體案情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