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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如皋經濟開發區7年違法佔地600畝修路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0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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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釘子戶”淩國平站在自家屋子後門,離她不遠處,是隆隆作響的推土機——如皋經濟開發區龍池路(南段)的新建工程正在進行。

  淩國平家的房屋正處在龍池路上,由於她拒絕拆遷,龍池路被隔成南北兩段。

  淩國平這麼做自有底氣。2010年11月5日,如皋市國土局已對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發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如皋經濟開發區在未取得有權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佔用開發區鄧園村集體土地新建龍池路,同時要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退還非法佔用的近150畝土地。

  但這一處罰決定幾成空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6月9日于龍池路現場發現,施工仍在繼續,恢復耕地之説更無從談起。

  記者還發現,鄧園村被佔用的土地不止這一宗。如皋市國土資源局早前的調查表明,2004年以來,如皋經濟開發區違法佔用的土地面積達518.7畝。

  “是不是交了罰款、補辦了手續就合法了?”當地鄧園村村民問。

  “不可能等徵地手續完善後再施工。”6月13日,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全國範圍來説,這也是通病。”

  徵地配套措施不完善

  “開發區發展的第一突破口在拆遷。只有大拆遷、大投入、大建設,才有大發展。”在如皋市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的一份材料中,如皋經濟開發區如是寫道。

  “徵地前,(開發區)沒有徵求過村民的意見;拆遷時,也沒有合法手續,”住在如皋經濟開發區鄧園村12組的劉培和説,“所以我不搬”。他的老宅也有一部分擋住了龍池路。

  被拆遷的村民被安排入住鄧園村農民集中居住區。但淩國平不願意搬去,“那些房子質量不好。”

  “2009年5月份,拆遷工作就開始了。”劉培和回憶。直至當年6月30日,代表開發區的如皋市經濟貿易開發總公司才與鄧園社區居民委員會簽下《用地協議》。根據協議,甲方如皋市經濟貿易開發總公司將徵用鄧園村300.86畝土地用於環西路(即龍池路)建設,同時在環西路正式開工前對拆遷戶失地予以補助,共計159.97畝,其中4戶未拆戶面積6.86畝暫不發放補助,實際發放153.11畝。又因被徵地村(居)民小組尚達不到全失地標準,因此如皋市經濟貿易開發總公司按每年2000元/畝支付被用地農民生活補助,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分兩次發放,每次1000元,計153110元。青苗費每畝500元,共計76555元。

  拆遷開始後,劉培和于2009年5月16日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佈環西路工程所需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拆遷計劃及拆遷方案等。“但我們最終什麼都沒看到。”他説。

  一個月後,劉培和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在7月和8月組織調解了兩次,但沒有結果。”

  “我永遠記得2010年8月27日,”淩國平説,“地裏的水稻還有幾天就熟了,還是沒能擋住工程車。”淩向記者之前的照片,照片上地裏綠油油一片。

  為了土地四處奔走的還有周文山。2003年,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項目的徵地涉及周文山所在的鹿門村。在他看來,雙錢項目的徵地同樣缺乏必要的手續,且涉及超範圍徵地等問題。

  另有鹿門村村民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反映,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租用該村土地至今六七年了,村民曾得到承諾每年可獲得補償。“現在折算後基本上2000塊錢一畝的租金,但很多時候都不能及時拿到。現在很多村民沒有基本的口糧田,租金髮放不及時,基本生活都成了問題。”上述村民説。

  國土局開罰單

  龐大的拆遷計劃一度有被阻止的可能,但“大投入、大建設、大發展”的渴求最終突破了一切。

  早在2008年9月,劉培和就曾收到如皋市國土局關於信訪事項的處理意見書。當時,該局已對開發區管委會非法佔用起鳳路的問題立案查處,該份意見書同時稱,環西路尚未實際佔地,要求開發區管委會必須依法用地,“否則,將進行嚴肅查處”。

  這並未阻止開發區建設的步伐。如皋市國土局于2010年11月5日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0年10月3日,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未取得有權部門用地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佔用鄧園村集體土地新建龍池路,規劃總面積99711平方米,折合149.57畝。

  如皋市國土局稱,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因此要求開發區退還非法佔用的近150畝土地,並對非法佔用的土地處以每平方米1元的處罰,共計人民幣99711元。同時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但國土局的 “罰單”成了一張廢紙。今年1月30日,如皋市國土局回復劉培和的信訪事項的處理意見書仲介紹,該局曾于2010年10月5日對龍池路項目下發過停工通知書。但今年6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龍池路上仍然看見推土機、壓路機施工不停。多名施工工人告訴記者,從未接到過停工通知,施工始終按計劃進行。

  近7年來,如皋市國土局對如皋經濟開發區開出的罰單遠不止龍池路一處。根據該局的調查,2004年3月,如皋經濟開發區在未經有權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佔用開發區鄧園村、太平村部分集體土地建造起鳳路;2004年5月,佔用部分土地建造惠民路西延工程;2007年3月,佔用城北村、新王莊村部分土地建造海洋北路(北延)段;2007年4月,佔用新生村、新王莊村、城北村部分集體土地建造起鳳路(東段);同月,又擅自佔用上述三村部分土地建造豐登路;2007年7月,佔用新生村、城北村集體土地擴建仁壽路。

  上述6條道路,被非法佔用的面積達到518.7畝。國土局同樣要求經開區除了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之外,每平方米處1元的罰款,總計345800元。

  而對淩國平等反映的南通松野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等單位未批先建的問題,如皋市國土局稱,該局已下發停工通知書,要求其停工,“待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後再施工”。“發這份意見書的時候,還在打地基呢,現在樓都建成了。”淩國平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南通松野的施工現場看到,廠房已建起,“我們正在做內飾工程,”工人説,“沒聽説要停工”。

  經開區管委會回應:全國皆如是

  就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等多處違法用地事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到如皋市國土局了解情況。該局辦公室稱,此事由國土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處理,分局人士則稱已安排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統一解釋。

  在工發大廈8樓的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內,相關負責人説:“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在用地方面是存在一些問題,原因是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入駐如皋經濟開發區比較早,當時的企業用地情況都是先上車後補票——‘以租代徵’。這在當時全國非常普遍。現在有些地方也是這樣,地方要發展,土地又緊張,如果真正按程序走,是不太現實的。國家的要求是正確的,但在基層真正實施起來,非常困難。”

  “我們的用地矛盾一直存在,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與所在的村當時簽的是租地協議,租期20年,租賃費為每畝每年1000斤大米的市場折算價。新的政策要求以‘土地換社保’,原先‘以租代徵’讓出土地的村民心中有了不平衡感,要求解決社保問題,所以問題始終沒有根本解決。我們一直以來也在和村民協商,努力尋求途徑解決問題。”上述負責人還稱,雙錢集團(如皋)輪胎有限公司的土地證應該早已補辦過,但他未能出示該土地證,“應該多數企業的資金運作一樣,土地證抵押在銀行了。”他還稱,南通松野等公司因土地違法問題暫停施工,目前用地方面正在掛牌出讓,按程序完善手續。

  違法佔地被罰,為何仍繼續施工?國土局的沒收違法用地的決定為何成了一紙空文?該管委會負責人稱:“做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如果都按照有關規定來執行,不要説我們這些路是違法的,全國的高速公路等道路又有多少是合法的?不都是邊建設邊審批嗎?這很正常。目前我們在補辦手續。再者,道路都已經建設好了,如果不顧一切地推毀了,那是不負責任地浪費資源,建設道路也是為了地方經濟發展,為了服務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