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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導報記者 邵好
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公佈了社會公眾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見,在總計82707位網民的237684條意見、181封群眾來信、11位專家和16位社會公眾的意見中,有85%的公眾不贊成將3000元作為個稅免徵額。
對此,山東財政學院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導報特約評論員潘明星16日接受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數據折射出部分群體的利益訴求,個稅改革不能只盯住個稅免徵額不放,而應該關注由分類稅制向綜合稅制改革本身。
“公眾”意見需考量
仔細查閱公眾意見統計數據可以發現,“公眾意見”並非來自廣泛意義上的“各階層”。數據顯示,網民發出的意見為237684條,佔全部意見的99.99%以上,而細加分析不難發現,這部分網民所處階層相對集中。
“參與提意見的人絕大部分處在調整範圍之內或者調整邊緣,免徵額的上下浮動會對其産生實實在在的影響,他們的呼聲也最為強烈。”潘明星對導報記者表示,既然涉及自身利益,提高個稅免徵額,盡可能少繳稅也就成了最主要的聲音。“所以,85%的不贊成意見並不意外。”
統計數據顯示,從地域來看,北京、廣東、上海三地共提出意見103317條,佔全部意見的43%。顯而易見,此三地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對較高。而西藏、青海、寧夏三地提出意見僅843條,只佔全部意見的0.4%。
從月收入分佈上看,集中于3000元至7500元的人群,提出了116848條,佔全部意見的49%,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參與最多,提出了61929條,佔上述人群的53%。
“《個人所得稅法》是一部面向全民的法律,所採集意見的階層也應具有更廣泛的代表性,”潘明星説,“現在社會公眾和媒體都把焦點對準了‘個稅免徵額’這一個因素,而忽略了整個個人所得稅改革。事實上,個稅免徵額只是整個稅收制度的一個小要素,不能為此而忽視了其他方面的改革。”
“中等收入階層”發出利益訴求
為何在對個稅調整的利益訴求中,呈現出中等收入階層的集中性?一個網友的發言似乎有所啟示。“幾千元的收入,去掉還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老人的贍養費用,只夠生活基本開銷,如果個稅還徵那麼多,生活質量根本無從保障。”
“月收入3000-7500元這一收入群體,仍然面臨著很多社會問題。”山大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副院長馬廣海16日下午接受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收入相對較為固定,生活成本在逐步攀升,這部分人群的利益訴求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而這次個稅改革恰好給了他們發出聲音的機會。
“相對於農民階層而言,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人大部分都生活在城市裏,能夠及時接受並反饋信息,並通過一定的渠道反映給決策者,”馬廣海説,“況且,免徵額從2000元提至3000元,對農民並沒有影響。”
山東百丞稅務諮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華接受導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個稅免徵額的提升,會對中等收入階層有實實在在的影響。
“對於城市打工人群所面臨的諸多壓力,國家已經在採取政策進行有效疏導。”馬廣海説,比如,抑制房價過快增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這次個稅改革也可以視為一個有效的措施。”
最終結果或略高於3000元
值得關注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將於27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繼續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個稅免徵額是否會更改?最終提高至多少?對此,潘明星表示,可能會比3000元略高一些,但不會有大幅度的調整。
潘明星解釋説,個稅免徵額不宜太高,儘管並沒有一個國際標準,但是以美國和英國的情況來看,個稅免徵額也只比其國內生活貧困線略高一些,基本上只要超過了貧困水平就需要納稅。而現在濟南的最低工資水平僅為920元/月,與2000元的個稅免徵額還有很大差距。
這一觀點也得到了董華的認同。他説,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個人所得稅負還處在中等偏下的水平。居民覺得個稅負擔重,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除了個人所得稅以外,居民還需要承擔商品類、流轉類等間接稅,而這一部分稅收在整個財政收入中屬於較大的部分。
“除此之外,當前我國社會保障與發達國家也存在一定差距。”董華説,如果能夠有效降低居民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人們也不會如此糾結于個稅免徵額的高低。
“稅收是政府購買公共産品的成本費用,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居民在享受各種公共服務的同時,也有義務為所獲得的公共産品支付費用,每個人都有納稅的義務,讓越來越多的工薪階層進入納稅隊伍是一種進步,也是一種文明。”潘明星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