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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3000元起徵點僅15%贊成 27日起將繼續審議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6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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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昨日通過中國人大網公佈了自今年4月25日16時至5月31日24時期間,社會公眾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見,“原汁原味”地向公眾梳理呈現了來自82707位網民的237684條意見、181封群眾來信、11位專家和16位社會公眾的意見。

  本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網上共有82536人對這條發表意見。其中贊成以3000元作為起徵點的有12313人,佔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佔48%;反對的28985人,佔35%;持其他意見的1563人,佔2%。

  網上一些意見認為,起徵點應提高,數額從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較多建議提高至5000元。有些意見提出,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價都很高,3000元還不夠繳一居室每月的房貸。3000元的起徵點不符合“基本生活費用不必繳稅”的原則。

  有人建議應根據地區收入差異規定不同起徵點。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微博專欄)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分別適用5000、4000、3000元的起徵點。

  上海、北京、廣東的部分網民提出,發達地區收入水平與邊遠城鎮相差很大。3000元在發達地區,只能保證個人基本生活的開支。建議授權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本轄區收入的實際情況,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另行規定。

  部分網民和公眾代表不贊成制定不同的起徵點,提出一個國家的稅收應該統一。

  還有部分建議應降低3000元的起徵點。參加座談會的社會公眾代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稅務係教師曹建韜提出,納稅人的收入越高,享受的減稅優惠越大,而中低收入階層只能享受到較小的減稅優惠,使減稅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時,將起徵點定得太高,納稅人的數量將大幅減少,不僅不利於公民納稅意識的培養,也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稅收的公平性。因此,在目前情況下,起徵點只宜微調,不宜大動,建議調整為2500元。

  草案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將工薪所得的適用稅率由原來的9級修改為現在的7級。

  網上共有75690人對這一條發表了意見。其中贊成27470人,佔36%;要求修改25383人,佔33%;反對21712人,佔29%;其他意見1125人,佔2%。

  參加座談會的社會公眾代表、山西長治市潞安礦業集團常村煤礦工人王垠建議將5%和10%兩級稅率分別降低到2%和5%;曹建韜建議增加2%一檔稅率,其適用於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元部分,或者將5%的稅率修改為2%,或者適當擴大5%稅率適用的範圍。

  社會公眾代表、北京市水務局幼兒園黨支部書記胡艷芳建議將工薪所得的稅率修改為浮動稅率,以適應不同地區的差別化需求。

  網上一些意見建議將草案第1級數不超1500元的月應納稅所得額5%的稅率降為3%,體現國家普惠工薪階層。有些意見建議降低起徵點的同時降低適用稅率,即工資收入1000元至5000元的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1%。或1%稅率,一是擴大了納稅群體,有利於國家稅收;二是低收入者有了連續納稅記錄,有利於子女在異地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機會;三是有利於提高人們的納稅意識。

  各方觀點

  一味提高起徵點

  不符合改革方向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微博專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提出,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可以照顧到納稅人的不同負擔情況。從“九五”計劃到“十二五”規劃,都提出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有關部門應儘快推進這一改革。

  高培勇、朱青提出,增加直接稅在稅制結構中的比重,是稅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徵點,減少個人所得稅在稅收總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微博專欄)提出,這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不應在起徵點上做文章,而應通過適當擴大減免稅範圍,增加與民生相關的特殊減免稅項目,如扶養人口、房貸支出、教育支出等達到減稅的目的。

  網上有些意見提出,國家財稅部門應儘快創造條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收制度,考慮家庭撫養、贍養人口、教育費用、大病減免等綜合因素,實行法定免稅、申請減稅、退稅制度。有些意見提出,財稅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佈稅收使用情況,讓老百姓清楚稅收是否真正用於改善民生,幫助了貧困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