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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嫌玩忽職守罪 6人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據新華社電(記者 劉巍巍)南京市檢察院1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瘦肉精”事件調查進展,這一事件的10名相關責任人已被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月,用“瘦肉精”養殖的生豬通過南京市建鄴區沙洲村興旺屠宰場流入市場的消息經媒體曝光後,南京市區兩級檢察機關立即啟動對“瘦肉精”事件背後瀆職犯罪問題的調查。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健係南京市建鄴區商務局商貿科科長,對轄區內屠宰場的監管流於形式,未對瘦肉精檢測落實情況進行核查;犯罪嫌疑人岳邦超係建鄴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對屠宰場檢驗檢疫工作疏于管理;犯罪嫌疑人周炳祥係建鄴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監管科科長,負責興旺屠宰場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期間,未履行對瘦肉精檢測的監管職責;犯罪嫌疑人王吉林係建鄴區沙洲街道常駐興旺屠宰場獸醫站檢疫工作負責人,未按規定進行瘦肉精的檢測。4名犯罪嫌疑人的失職瀆職行為,致使含有害物質的生豬被屠宰並流入市場,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4月1日,南京市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逮捕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
與此同時,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對該事件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偵查,經查,張運能等6人(均為南京興旺屠宰場屠宰戶)明知其從河南省境內大量購進的生豬被喂食了禁止使用的鹽酸克倫特羅添加劑的情況下,仍然屠宰並銷往市場的行為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月17日,執法部門在這6名嫌疑人處查獲了尚未宰殺的生豬共264頭,抽檢其中131頭,有129頭呈鹽酸克倫特羅陽性。4月22日,建鄴區檢察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這6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