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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暴利驅動紅酒走私商鋌而走險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5日 0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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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設3公司走私8萬餘瓶紅酒北京海關披露特大走私案內情

  案件提示

  ● 中國市場銷售進口葡萄酒逾   70%來源於走私

  ● 偷逃50%稅費走私紅酒衝擊   合法葡萄酒進口

  本報記者蔡岩紅

  一人操縱3家公司,利用低報價格、偽報品名等多種手法,5年走私紅酒8萬瓶,總計涉嫌逃稅2000余萬元人民幣。今天,北京海關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披露了該關近日查獲的一起特大紅酒走私案。

  紅酒進口“高燒”不退

  近幾年,中國葡萄酒市場日漸升溫,從事進口紅酒生意的公司也逐漸增多。而一份來自法國海關的2007年記錄顯示,出口到中國的紅酒數量遠遠超過了中國海關相應的進口記錄。中國市場銷售的進口葡萄酒逾70%來源於走私。而業內人士也證實,受走私紅酒的衝擊,合法葡萄酒進口商根本無法做生意。

  這一現象很快引起了北京海關的警覺,一場大規模的北京葡萄酒行業分佈和消費特點調研隨後展開。2010年5月,隨著北京海關緝私局對進口高檔葡萄酒風險分析及排查的不斷深入,北京誠惠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走私紅酒情況漸漸浮出水面。

  2010年5月27日,北京海關緝私警對誠惠盟公司展開立案偵查。

  在偵查過程中,又有兩家公司進入了緝私警的視線——佳泰公司和豐泰基業公司。經深究後,發現這兩家公司也存在低報、偽報紅酒進口價格的情況。經進一步核實,緝私警發現,上述三公司實際是一套人馬三塊牌子,孫某就是幕後推手——實際責任人。

  走私紅酒水落石出

  為防止嫌疑人逃跑,緝私警察迅速出擊,前往孫某公司給其來了個措手不及,並在其公司起獲了27枚虛假印章和假發票等,發現了製作假發票的電子模版等大量物證,截獲孫某直接從外商處購進的葡萄酒真實發票。

  緝私警從孫某公司會計軟體內留存的真實賬冊統計發現,孫某自2003年至今,前後利用3個公司大量進口紅酒。經初核,2004年至2009年12月,孫某利用誠惠盟等3家公司,指使其員工孟某採取低報價格、偽報品名和偽報成交方式等手段從法國、英國、香港等地進口葡萄酒80余票,共計8萬餘瓶,總計涉嫌逃稅2000余萬元人民幣,案值6000余萬元人民幣。

  經審訊得知,孫授意其秘書孟某按其要求製作虛假發票,發票制好後交給他,由他在家中用虛假印章加蓋後交給孟某,再由孟某聯絡報關進口。在多數情況下,他們不在原始發票的基礎上修改價格,而是重新製作虛假發票,根本不向海關申報高貨值的紅酒,只是申報放在外層的低貨值的普通紅酒。另據孫某交待,他本人在低報價格進口葡萄酒的過程中,低報部分的貨款是通過其個人銀行賬戶支付出去的。

  紅酒走私手法隱蔽

  任何走私都是由高額的利潤産生的,紅酒同樣不例外。按照國家規定,進口紅葡萄酒需要繳納14%的進口關稅、17%的增值稅和10%的消費稅,這意味著一瓶紅酒過關後會增加近50%的稅費成本。如果通過走私偷逃了這部分稅費,進口紅酒的暴利無疑成為走私者鋌而走險的動力。

  而暴利的背後,其走私手法更加隱蔽。北京海關緝私局杜增傑處長接受《法制日報》採訪時向記者介紹了一些走私者慣用的伎倆。如,將大宗葡萄酒分拆為多票申報,每票10余瓶,將本應申報為“一般貿易”的偽報為“貨樣廣告品”。由於貨樣廣告品貿易方式單票申報數量少、價值低,容易迷惑或蒙蔽海關人員的視線。但是根據市場規律,高價值高檔葡萄酒基本不可能作為貨樣贈送。

  走私者的另一個伎倆是,偽報品名,低報價格。將法國頂級高檔紅酒音譯成不為人熟悉的紅酒名稱。如將拉菲翻譯成“羅斯德古堡”、“費特古堡”,將拉圖翻譯成“萊拓古堡”,將瑪歌翻譯成“蒙格古堡”等等,進而低報價格走私入境。

  此外,利用藏匿方式走私入境。直接將高貨值的高檔酒申報為低貨值的普通酒,並要求外商裝箱發貨前將少量低貨值普通酒放在上層用於掩人耳目,將大量高貨值的名酒放在下面,再將低貨值紅酒稍稍高報價格,企圖讓海關審單關員相信申報價格的真實性,以逃避海關查驗。

  本報北京6月14日訊

  案意

  葡萄美酒夜光杯,國人對於葡萄酒的鍾情古已有之。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習慣的養成,讓我國的葡萄酒進口迅猛增長。此外,在中國,高檔紅酒是禮品市場的寵兒,收藏“拉菲”、喝“拉菲”似乎已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種種因素疊加,讓走私分子嗅到了“暴利”的味道。

  進口葡萄酒消費是一個潛力巨大且快速增長的市場。為此,有業內人士指出,走私葡萄酒不僅會破壞正常的貿易秩序,打破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還會讓起步較晚、技術相對落後的國內葡萄酒産業面臨窘迫境地。有關方面應該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以遏制葡萄酒走私的瘋狂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