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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春茂及黃林老鼠倉行為被認定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3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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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首席記者 薄繼東 來自上海市基金同業公會網站的公告顯示,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中歐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總監許春茂,以及原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黃林的“老鼠倉”事件有了結論。前者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後者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罰款30萬元。

  經查,許春茂于2006年7月9日起擔任光大保德信紅利基金基金經理,並於2009年3月4日起同時擔任光大保德信均衡基金基金經理。在任職基金經理期間,許春茂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本人操作或指使他人操作相關證券賬戶,持續以先於、同步于或稍後於基金買賣相關個股的方式牟取鉅額利益。上海證監局根據有關線索介入調查,目前已調查終結。因其違法行為延續至刑法修正案(七)實施日後,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黃林則于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擔任中國收益基金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資決策重要信息,操作其控制的漢唐證券上海武進路營業部(現信達證券上海四川北路營業部)荊某賬戶,先於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國收益基金買入並先於或同步于該基金賣出相同個股,涉及寧波華翔等股票8隻,虧損54000.04元。違反了《基金法》和《證券法》的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黃林的違法行為,本報曾在2010年11月23日率先於全國媒體刊出過題為《國富原基金經理被傳遭立案調查》的獨家報道。從最終證監會的公告來看,黃林的問題還不僅僅停留在傳聞中的“通過MSN對外洩露公司持倉股票”的程度,“老鼠倉”行為被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