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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岳永明
中國證監會正在持續加大對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韓剛領刑還不到一個月,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經理許春茂就因“老鼠倉”被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據上海市基金同業工會網站披露的最新消息,上海證監局目前已調查終結許春茂一案,並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同時披露的還有原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經理黃林,黃也陷入“老鼠倉”事件,他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並被處以30萬元罰款及市場禁入,10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上述信息意味著,如果許春茂違規行為坐實,其極有可能成為內地第二個因“老鼠倉”而被追究刑責的基金經理。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採訪時,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表示,“這種可能性比較大”。
據上海基金同業工會網站披露,許擔任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本人操作或指使他人操作相關證券賬戶,持續以先於、同步于或稍後於基金買賣相關個股的方式“牟取鉅額利益”。
許春茂到底如何涉及的“老鼠倉”交易?獲利多少?上海證監局相關人士向《投資者報》記者表示,“不方便公開”。據媒體報道,許春茂被上海證監局調查,是因涉嫌新華百貨這只個股的內幕交易,但該消息未得到監管機構及當事人的證實。
有關許春茂涉嫌內幕交易一事,光大保德信6月9日晚在向《投資者報》發來的採訪回復中表示,對許違背基金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的行為深感痛心。
據光大保德信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去年5月,光大保德信配合了監管機構調查,並提供了許在職期間所有交易記錄清單數據,截至目前,監管機構未告知該公司許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內容。
光大保德信公司強調,“儘管許春茂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屬個人行為,未對公司旗下基金産生影響,但其行為違背了其對基金持有人和公司的承諾。”
張遠忠告訴記者,如風控制度有問題或制度執行不嚴,基金公司需承擔相應的責任,但這得靠監管部門定性。
許春茂在上海灘小有名氣。2007年,他被“中國金基獎年會”評為當年最具公信力基金經理,其管理的光大紅利當年回報率高達175%。
2010年4月15日,許春茂辦完離職手續離開光大保德信,之後加入中歐基金,此時,上海證監局已從光大保德信入手開始調查。中歐一位高層告訴《投資者報》記者,進公司後不久,許就因此事主動提出辭職。
截至目前,許是公募基金業第二位被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的基金經理,第一位是韓剛。2010年9月,證監會對外公佈,韓剛在《刑法修正案(七)》實施後仍有14次違法交易,非法獲利約27.7萬元,獲利較大,因而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責。今年5月下旬,深圳福田區法院判處韓剛有期徒刑一年,並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3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