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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對於中國概念股的“審美疲勞”,阻擋不了中國企業IPO的步伐。
昨日淩晨消息,迅雷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在美國市場IPO(首次公開募股)上市的申請,擬通過這項交易籌集最多2億美元資金,主承銷商為摩根大通和德意志銀行。
在此次IPO啟動前,迅雷首席執行官鄒勝龍持有27.5%的普通股,聯合創始人程浩持有10.8%的普通股,公司董事及高管共持股86%。
招股書顯示,2008、2009、2010年迅雷總營收分別為1680萬美元、2960萬美元和4280萬美元。迅雷營收來源包括付費增值、網絡廣告、遊戲及其他服務收入。廣告目前是迅雷的主要營收來源,迅雷的用戶付費業務于2009年開始貢獻收入,2010年達到16.9%;遊戲業務收入在總營收中所佔的比例,從2008年的29.3%,到2010年已降至24.7%。其中,廣告營收主要來源於迅雷看看和迅雷下載上的廣告。2010年全年廣告營收為2497萬美元,佔總營收比重為58.4%;2011年第一季度廣告營收為783萬美元,佔總營收比重為51%。
“迅雷商業模式方面沒有太多的創新。相比較其在視頻領域的競爭對手如優酷、土豆等,迅雷在廣告收入方面的優勢並不明顯。” 易觀資本分析師劉冠吾表示,“除了廣告客戶方面的競爭之外,迅雷與競爭對手還將在改善用戶體驗度、購買版權力度等多方面同質化競爭,到最後大家拼的還是資金實力。 ”
更大的風險還是來自於版權問題。在招股書風險提示一欄,迅雷提出面臨“保護第三方知識産權”方面的挑戰,“公司可能繼續面臨侵權訴訟及相關索賠”。
今年5月,美國國會下屬的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聽證會上,國際知識産權保護聯盟負責人施萊辛格在書面證詞中明確指出,迅雷、VeryCD等提供P2P傳輸服務的企業與中國互聯網上電影、音樂盜版問題有直接聯絡,並建議USCC與SEC進行溝通,讓SEC將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內容也作為迅雷赴美上市的條件之一。
目前仍有33個針對迅雷侵權的訴訟案件還未宣判,索賠總金額約2180萬元(340萬美元)。2009、2010和2011年第一季度,迅雷分別收到涉嫌侵權的訴訟108件、126件和10件。截至2011年3月31日,87.7%的相關案件已經解決或者被法院駁回。
業界人士預計,隨著上市募集更大規模的資金之後,或將緩解迅雷在版權方面的壓力。
劉冠吾判斷,“從時間節點來看,現在對迅雷而言不是一個利於上市的窗口期。現在中國概念股正處在被華爾街拋棄、獵殺的時候。迅雷選擇這個時機逆勢而上,或許是經過創業者、投行、VC等多方利益權衡,也許他們判斷以後的情況會更糟。”
不過,從今年5月開始扎堆上市的中國互聯網公司來看,大多數都出師不利且已經破發。6月7日噹噹網股票的鎖定期剛剛結束,股價首次破發,並且登上了盈透證券的“黑名單”。
不過,鄒勝龍已經對此有所準備,此前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上市對於迅雷來説可以算是一個成人禮。“上市不見得都是陽光,還需要去適應新環境、承擔新責任,是會帶來壓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