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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出3年規範勞務派遣用工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9日 17: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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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拳治理亂象 明確工作進度

  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降低勞務派遣員工比例,落實同工同酬

  本報訊 (記者 張路) 上海力爭用2年到3年時間逐步規範勞務派遣用工,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引導用人單位合理使用勞務派遣,降低勞務派遣員工比例,落實同工同酬,推動勞務派遣員工參與民主管理等。這是記者從上海市政府5月底召開的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在今年初上海召開的“兩會”上,市總工會就勞務派遣工權益受損問題在政協大會上作專題報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兩會”結束後,上海即成立了由勞動、工會、企聯等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啟動了專項調研。

  調研顯示,近兩三年來,上海市勞務派遣用工規模上升較快。從事勞務派遣的公司有近千家,使用勞務派遣的單位有4萬多家,全市勞務派遣員工總數達到100萬人,和2008年相比,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一些領域、一些單位、一些崗位勞務派遣員工比例過高;存在同工不同酬現象,出現了工資分配上的新“二元”結構;40%的勞務派遣員工沒有參加工會,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渠道不暢。

  對此,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企業聯合會/市企業家協會和市工商業聯合會組成的勞動關係協調聯席會議三方組織,認真組織力量,明確職責分工,採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把規範勞務派遣作為當前勞動關繫領域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上海市政府還專門發出《關於規範本市勞務派遣用工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控制派遣規模,逐步降低比例。要以全面推進集體協商機制建設為契機,指導使用勞務派遣的行業、企業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合理確定本行業、本企業適合勞務派遣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範圍,引導用工單位合理使用勞務派遣,逐步減少非“三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形成優秀勞務派遣員工轉為用工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的機制。要積極推動勞務派遣員工參與用工單位的集體協商,將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收入納入用工單位工資集體協商範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製度,落實同工同酬。有條件的用工單位要將勞務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納入集體協商內容,逐步改善勞務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

  記者還了解到,此次規範治理,國有企業將率先嘗試。事業單位的勞務派遣工問題則要進行具體分析,其中教育、衛生領域中這一用工形式體量較大,將先易後難、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