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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超繁公式被指涉嫌變相降薪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16: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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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為節約成本 不敢明降薪 推出複雜計算公式讓員工“多幹活少拿錢” “超繁公式”涉嫌變相降薪

  工資薪酬專家認為,比亞迪的做法有變相降薪之嫌。律師表示,因為法律規定降薪需經員工同意,企業利用這種公式可以很隱蔽地讓員工“多幹活少拿錢”,員工不知就裏,更容易在薪酬變更協議上簽字。

  多名專家均表示這種公式還是頭回見到。工資薪酬專家認為,如今勞動法規執行得越來越嚴,一些企業不敢再“硬來”,今後很可能也會“劍走偏鋒”,製造出類似公式“節約成本”。

  比亞迪

  仲裁書顯示

  “超繁公式”全集團都在用

  記者在趙先生的勞動爭議仲裁書中看到,比德創展公司答辯稱,2008年7月公司調整薪酬結構,是為了“實現集團薪酬制度的統一”。換言之,“超繁公式”適用於整個比亞迪集團。

  記者在百度上搜索關鍵詞“比亞迪工資公式”,找到網頁約325000個,其中多為論壇發帖,有相當一部分雖然揭露工資計算公式有貓膩,但因為説不清貓膩在哪,又很無奈。

  仲裁書未涉及

  “超繁公式”是否合理

  為了解公式的製作過程和目的,記者多次聯絡比亞迪總部,希望其作出解釋。比亞迪公關部工作人員稱此事處於訴訟階段,公司不宜發表意見。

  記者聯絡到趙先生勞動仲裁糾紛案中比亞迪的代理人祝先生。他告訴記者,對於公式的疑問一律以仲裁書認定為準。

  但實際上,公式是否合理合法以及趙先生的演算是否正確,仲裁書均未涉及。對於“人力資源經理是否承認過公式不合法”等問題,祝先生不願作出解釋。

  業內人士

  降薪或與當年汽車工業大環境有關

  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賈新光告訴記者,中國汽車工業從2008年起出現了低速增長,當年就有一些車企降薪減員,比亞迪的做法可能與汽車工業的大環境有關。

  這一點在趙先生的勞動爭議仲裁書中有所印證,比德創展稱調整薪酬結構是由於公司“利潤減少,成本上升”等原因。

  記者查閱該公司2008年年報,發現其當年凈利潤同比下滑37%,而成本較2007年大幅增長,其中研發成本增長了67%。

  據報道,當時比亞迪集團員工總數達十多萬人,如果全員適用“超繁公式”,能省下巨大人力成本。

  “超繁公式”被指為降低人力成本

  業內人士表示,剋扣員工薪水的做法主要集中在中小企業,而且以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居多,“因為那些企業往往不重視人才”。

  但在業內,比亞迪被戲稱為“勞動密集型”的高新科技公司。

  趙先生則表示,“超繁公式”早在2007年初就開始在比亞迪其他下屬公司啟用了,那時金融危機還沒爆發,並不是金融危機造就了這個公式。他認為公司這麼做無非是為了降低人力成本,因為“比亞迪是個不重視人才的地方”。

  記者了解到,比亞迪的員工由高到低被分為從A到H的若干級別。趙先生説,比亞迪只重視A級到D級的員工,而他自己則屬於不被重視的“普通員工”。

  專家説法

  “超繁公式”是變相降薪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工資薪酬專家佟亞麗了解情況後表示,比亞迪的行為應該算是一種變相降薪。

  她坦言,這種利用複雜計算公式來變相降薪的做法,自己之前沒聽説過,屬於“新事物”。

  佟亞麗認為,類似的“超繁公式”今後還可能出現,因為法律在薪酬方面的規定越來越嚴,一些企業很可能也通過這種隱蔽性很強的招數“節約成本”。

  薪酬變更協議是重要證據

  朝陽法院專門承辦勞動爭議案件的民五庭副庭長陳闖告訴記者,朝陽法院每年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有幾千件,他也沒聽説過有企業用“超繁公式”。

  他表示,勞動法規定勞動報酬屬於勞動合同中必須約定的條款。同時,用人單位只有在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員工書面同意降薪的變更協議是審理案件的重要證據,員工在簽訂變更協議時要格外慎重,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變相降薪長遠來看得不償失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教授李明志認為,變相降薪短期內可能會降低成本,增加利潤,但長遠來看得不償失。

  首先,它會損害企業名聲,對企業的資本市場産生不良影響;其次,它會加速員工流失,使員工流入同行業企業,增加競爭對手實力;最後,新員工培訓會增加企業成本。

  趙先生也表示,自己起訴和大家離職並非僅僅出於收入上的損失,更是寒心於公司這種耍手段的做法。

  律師説法

  “超繁公式”讓員工“多幹活少拿錢”

  盈科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部主任何力分析,如果企業單方降薪不被員工認可,可視為剋扣勞動報酬,不僅員工有權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討要,勞動監察部門還會追究企業的法律責任。

  通過“超繁公式”,一方面企業能讓員工“多幹活少拿錢”,另一方面由於員工意識不到是降薪,更容易在薪酬變更協議上簽字。

  律師建議

  單位改變計酬方式勞動者要慎簽字

  何力提醒廣大勞動者,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薪酬變更協議非常關鍵。

  勞動者在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看工資標準,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明示。

  其次,如果單位改變計酬方式,勞動者遇到“超繁公式”時,不應輕易簽字,應先就工資數額諮詢明白,要求單位將關鍵點寫入協議中,防止事後自己舉證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