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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協議再曝香河“圈地”亂象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7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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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塊流轉農地的使用期限如何從20年,一步步變成了30年、50年、70年?莊稼地又怎樣變成了商品房?這中間又有多少荒唐和黑幕?河北香河提供了一個值得反省的反面案例。

  30年之后土地屬於誰?是農民收回土地繼續種莊稼,還是購房者繼續住滿70年,這註定是一個死結。

  日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香河一個別墅項目門口採訪時看到,“還我土地,我要吃飯”成為數十位村民的集體訴求。這些村民來自香河縣安平鎮四街村,因為一份土地流傳協議書和另一份他們沒有簽名的補充協議,這些村民的土地“被流轉”了。

  而該別墅項目一期業主已經入住,二期即將交房,目前在售的是三期。

  事實上,此前已有其他房産開發項目陷入是否退房的僵局。一邊是失地農民,一邊是已經或即將入住的業主,香河圈地殘局如何收拾,目前仍是未知數。

  四街村的土地流轉協議

  香河縣安平鎮四街村的村民向本報記者出示了一份安平鎮四街村委會與安平鎮經濟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流轉協議書》(下稱“協議書”)。協議書籤約時間為2007年12月27日。正是這份協議,讓四街村全村村民成為無地可耕的失地農民。

  協議約定:甲方(即安平鎮四街村委會)同意將正陽路東側602.66畝土地和103國道西側459.52畝土地流轉給乙方(即安平鎮經委)有償使用。使用年限為30年,自2007年9月1日起至2037年8月31日止。土地流轉費用及付款方式為:第一年度土地流轉金為每畝1090元,以後每年每畝增加30元,乙方第一次付款日期為2007年9月1日,以後付款日期為每個使用年度的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如遇糧價上漲,必須保證1000斤小麥的價格。

  協議書中還規定:使用年限到期,如果乙方繼續使用土地,本協議繼續履行20年;如果乙方不再使用土地,由乙方恢復地貌,達到耕種條件。本村土地範圍內的企業項目在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村民優先錄用。

  問題的關鍵在於,除了四街村委會與安平鎮經委簽訂的“協議書”之外,四街村委會還與四街村承包地住戶“簽訂”了一份“土地流轉補充協議”(下稱“補充協議”)。

  在“補充協議”中,關於土地流轉金的表述與“協議書”大致相同,但有兩點明顯的區別:一是土地流轉期限為“自流轉之日起至2027年10月01日”;二是這份補充協議的落款處,只有乙方(即四街村委會)簽名與蓋章,而甲方(即四街村承包地戶主)的簽名處卻是一片空白。

  對此,蘇州農村幹部學院特聘教授盧水生對本報記者指出,土地流轉期限應在土地第二輪承包期限內,土地第二輪承包期為30年,現在已經過去10年左右,因此“協議書”上將流轉期限定為“自2007年9月1日起至2037年8月31日止”是有問題的。並且村委會與鎮經委簽訂的流轉期限,也不應該超出村委會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流轉期限。

  “這説明,當初四街村村委會與安平鎮經委簽訂協議時,很可能把這份協議視作了兒戲。”盧水生表示。

  一位村民則向本報記者表示:“我們農民哪搞得清這些,不同意也得同意啊。當初説流轉的土地將用來種植,或者建造廠房,哪曉得後來竟然開發商品房了。”

  30年使用權已屬非法,更為荒唐和離譜的還在後面,當地政府把這些土地通過公開途徑賣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又在這些土地上蓋起了商品房。而按照相關規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業用地的使用期限是50年。

  違規項目何去何從?

  “為土地的事,我們找政府、開發商一年多了,但一直沒有討到一個説法,最近鎮政府又説一個月內給答覆,但是誰信呢。”四街村一位村民向記者介紹,當初政府説流轉的土地將來種作物,有可能建廠房,所以在協議中特別註明,同等條件下企業項目會優先錄用本地村民,後來才發現土地上竟然建起了別墅小區,而且該項目從來沒有錄用過任何一個四街村村民。

  開發上述項目的公司負責人則告訴本報記者:“該項目所有用地,都是通過土地公開交易市場招拍挂獲取的住宅建設用地,土地出讓金全額繳納,五證一書齊全,政府統一編號,可以查證。而且一期已經辦完大産權,所有手續和流程均符合中央和地方政府規定。該項目不存在香河縣違法佔地、用地問題。”該負責人還稱,項目公司也是“受害者”。

  而此前,在香河開發“歡慶城”的萬科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萬科是通過合法的競拍方式獲得土地的,並且“五證”齊全,對於土地存在問題事先並不知情。

  “如果開發商事先對土地存在問題不知情,那麼由退房造成的損失,開發商有權向地方政府提出賠償。”北京房地産法學會理事薛起堂表示,“但如果開發商事先就知道非法佔地的情況,仍然開發銷售商品房,就有欺騙業主的嫌疑了。”

  一位地産公司的法律顧問則對記者表示,當地政府以非法的手段、低成本從農民手中取得土地,再賣給開發商,事實上也降低了開發商的拿地成本,在某種意義上,雙方是“合謀”的關係。對於大型房企而言,很難想象在競拍土地前不去調查清楚土地的來歷。

  5月底,河北省政府已對香河縣縣長、國土資源局局長在內的九名官員給予了相應處理。但問責只是第一步,已經明確違法、違規的項目用地如何處理,仍是橫亙在當地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