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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5日 1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苑德軍
今年以來新股破發頻頻,形成了愈演愈烈的破發潮。截至5月23日,在上市的131隻新股中有98隻陷入破發泥潭,破發比例高達75%。同時,破發程度也在加深。最為典型的當屬4月28日上市的“龐大集團”,上市首日收盤價較之發行價下跌26.43%。
新股破發使“打新一族”特別是個人投資者損失慘重,叫苦不迭。但面對這種情況,一些市場人士卻為新股破發唱起了讚歌,認為其打破了“買新股必賺”的神話,是中國股市成熟的標誌,甚至一些知名專家學者也持同樣的看法。
股價是金融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只有充分反映發行公司業績和成長性並且在市場競爭基礎上形成的公正、合理的股價,才能有效指導金融資源的分配從而實現股市功能。因此,新股定價機制的合理化程度和定價效率,是衡量一國股市成熟度的重要尺度。
中國股市20年來,新股定價機制不合理始終沒解決。開始採用行政定價機制,即新股發行價格按事先規定的市盈率倍數計算,後又把20倍市盈率作為新股發行定價的上限,這顯然背離了市場化定價原則。新股發行實行兩輪改革後,發行市盈率上限被取消,詢價對象擴大,新股溢價程度畸高的狀況發生了明顯改變,這無疑是個進步。但是,新股發行在克服原有缺陷的同時,卻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即“三高”發行(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超募資金)成了股票發行市場的主基調。創業板和中小板作為“三高”的主要發源地,在這方面表現得尤為突出。發行市盈率高達150.82倍的中小板的新研股份,以148元“天價”發行被稱為史上“最貴新股”的創業板的海普瑞,是將“三高”演繹到極致的兩個典型實例。
在高價發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誘惑和激勵下,承銷商有著抬高新股發行價格的強烈衝動。而由於對承銷商缺乏嚴格的制度約束,使得個別承銷商可以操縱股票詢價過程,要求詢價機構提高新股報價,以實現其高價發行的願望。同時,按照目前的詢價制度,詢價機構低報發行價可能失去網下配售資格,因而其為了分享新股籌碼,也不得不高報發行價。這種新股定價,背離了發行公司的基本面和股票應有的估值水平,導致新股定價扭曲,損害了股市定價效率,阻礙了股市有效性的實現。
由於新股定價過高,透支了公司的未來發展和股價上升潛力,上市後高開低走,有些股票甚至被“腰斬”,在二級市場“買新”投資者的財富也嚴重縮水。一邊是個人投資者完全承擔投資風險,財富被大量吞噬,自身利益嚴重受損,一邊是發行人與承銷商欣然享受著“三高”帶來的“無風險溢價”和利益盛宴。這種情況的存在,恰恰表明股市發育程度不高,是股市不成熟的表現。將其視為成熟股市的標誌,實際上是對成熟市場的褻瀆。
(作者係中國銀河證券博士生導師)
欄目主持:黃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