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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雄執掌下的電監會未來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3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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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范思立

  業界對吳新雄的期望是,不做過渡性人物,在其任期內電力體制改革能有實質性進展。

  在6月2日上午國家電監會的內部會議上,剛剛辭任江西省省長的吳新雄,出任國家電監會主席與黨組書記。而王旭東于2008年4月30日出任電監會主席,其1946年1月出生,此次卸任是年齡到屆。

  吳新雄1949年10月生於江蘇省江陰縣,歷任江蘇省江陰縣副縣長、副書記,江蘇省江陰市委副書記、市長,江蘇省無錫市副市長、市長,江西省南昌市委書記,江西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知情人士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透露,吳新雄在江蘇任地方官期間,對於實踐“蘇南模式”發揮了獨特作用。

  2002年2月,國務院發佈五號文件,決定在電力行業實行以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為目標的市場化改革。作為與電力市場化改革配套的一項措施,國務院成立了電力監管委員會。

  上述人士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説,電監會從無到有,在摸索中克服各種阻力推進電力監管工作和電改工作,對於前三任主席柴松岳、尤權、王旭東,“應該做積極評價”。

  柴松岳執掌的電監會,更主要的是在壟斷集團的壓力下,電監會沒有成為附庸,相對保持了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初步搭建了中國電力監管的平臺和組織機構。

  第二任主席尤權,在執掌電監會16個月期間,正是國務院部署處理“廠網分開”遺留問題的關鍵時期。在其領導下,電監會進行了“920項目”和“647項目”的變現。而且,電監會還主持修訂了《關於“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為下一步推進主輔分離和輸配分開等電力改革措施打下了基礎。

  王旭東在第三任主席期間,被寄予了厚望,因其任職信息産業部期間,最顯著的業績在電信監管方面,他被認為具有豐富的市場監管經驗。在王旭東主掌電監會時期,其力主推動電力體制改革,參與推進電價機制改革,尤其是在大用戶直購電試點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中電聯一位專家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電監會成立後,在缺少行政審批權力的情況下,逐步摸索出一些在市場化條件下實施監管的有效方式,加強了對電力企業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等執行情況的持續性監管,提高了管理的有效性。

  但是,中國電力改革的法規建設相對滯後,相關機構間的職能配置沒有有效整合,電力管理缺位、錯位、越位的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管電價的管不了成本和服務質量,管市場的管不了電價。”

  事實上,無論是一波三折的大用戶直購電,以及輸配分開與電價改革等問題,都是電力改革中難以回避的焦點,都牽涉到重大利益的重置和分配。實踐證明,作為專職監管部門,電監會僅憑“話語權”很難妥善協調各利益主體的需求。

  此前,一份由電監會和亞洲開發銀行共同完成的關於《電價形成機制與電價監管》的研究報告認為,從改革方向看,電價審批權應逐步賦予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中央編制辦2005年4月下發了《關於明確發展改革委與電監會有關職責分工的通知》,明確了國家發改委與電監會在13項電價監管職責上的分工。但電監會在電力企業準入的審批權和價格監管等最核心的監管職權上缺失,使監管職能的力度和權威性受到影響。

  該專家認為,電監會的主要職能應是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企業對外交易行為監管,在安全方面應關注電力市場化改革對電網供電安全的影響,避免大面積停電。“電監會的作用應當像銀監會、證監會一樣,主要從事專業性監管,而不是行業普遍性監管,這有利於電監會在電力行業中發揮更大作用,也有利於推進當務之急的電力體制改革。”

  面對錯綜複雜的電力體制改革形勢,抑或利益糾葛不清的電力主體,電力改革艱難推進,電監會作為電改的主要組織實施單位也面臨著更大挑戰,這無疑對電監會的監管職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11年電監會的工作重點中,明確提出“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健全電力市場體系;要繼續推進電網主輔分離和農電體制改革工作”等。

  而業界對吳新雄的期望是,不做過渡性人物,在其任期內電力體制改革能有實質性進展。從此意義上講,新主席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