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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劑癥結:只記添加忽略食品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2日 1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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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食品安全在行動

  文 本刊特約撰稿 高峰

  5月2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稱,將在天津、山西、吉林、安徽、海南、重慶貴州、雲南、青海、寧夏等10個省(區、市)抽查餐飲服務環節,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從而再次把食品添加劑問題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食品添加劑到底是一個什麼東西?譬如,鹽就是一種食品添加劑。有人把病死的豬腌成臘肉,我們不能説鹽是罪魁禍首,更不能要求大家不用鹽。有罪的是把鹽用於壞的原料的人,而不是鹽本身。鹽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食品添加劑在今天的困境。

  食品添加劑的前世今生

  牛肉膏只是肉味香精中的一種,此外還有豬肉香精、雞肉香精等。

  人們把肉湯濃縮後作調味品,是“肉味香精”的起源。但這樣獲得的天然香精味道不夠強,而且很貴。於是研究人員開始根據肉味的組成來“製造”肉味香精。最早的一項專利出現在1960年,通過加熱半胱氨酸和一些糖獲得肉的香味。現在,很多肉味香精是通過水解的植物蛋白與酵母提取物作為原料。

  “牛肉膏”讓“食品添加劑”成為眾矢之的,人們會説:“看,都是食品添加劑的錯!”這混淆了一個概念,食品添加劑生來不是為了把劣質食品“變好”的,它們存在是為了提供特定、有益的作用,只是現在被人濫用了。

  具體説説食品添加劑,這其實是個很廣泛的概念,包括所有加到食物中起到特定作用的少量成分,諸如鹽、糖、醋等,都屬於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之所以出現,是為了彌補現代食品加工中的缺陷。比如果汁,我們希望它能放更長時間而不分層,就要加入增稠劑提高粘度;酸奶和冰激淩,我們希望有各種口味,就加入各種香精;為了獲得與口味相應的色彩,就加入色素,黃色配檸檬味、紅色配草莓味。

  正是各類添加劑和不同生産條件的組合,才有了琳瑯滿目的食品,否則,酸奶永遠是白色、且只有酸味;麵包大概也就會和饅頭一樣單調。

  但眼下,很多人會反感添加劑、現代工業加工的食品,追逐天然、傳統的食品。其實,天然食品不意味著安全。無論天然,還是合成,只有經過可靠的檢驗才能證實安全。與合成産物相比,天然産物的組成更複雜,不同批次間的穩定性也差些,所以檢驗天然産物的安全性甚至更難。

  而“傳統的食物”只是祖先“不知道有沒有害”,並不意味著它們“沒有害”——慢性、輕微的毒害祖先是發現不了的,比如鹹魚,很傳統、很天然,但在現代科學的檢測下,人們才知道其致癌性比蘇丹紅證據確鑿得多。

  現在,食品添加劑遭遇危機,是因為有些人只看到“添加”,忘了前面的“食品”二字,食品添加劑被濫用。

  以“牛肉膏”為例,從作用上判斷,它是常規食品香精,跟味精、雞精一樣,在現代食品工業中廣泛應用。不過,技術上可以做出安全有效的肉味香精,跟市場銷售的具體商品是否合格是兩回事。就像我們説大米是可以吃的,並不意味著市場上沒有有毒、有害的大米存在。説到這裡,就是一個監管問題。

  監管不妨瞄準“行業大佬”

  主管部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大企業上,對他們的監管要更加嚴格。讓消費者有靠得住的産品可以買,主管部門的權威性也會提高,不法商品的生存空間也會越來越小。

  要實現增稠、染色、香味等各種食物需要的功能,有無數的物質可以做到,但為什麼只有小部分能通過檢驗而被允許用到食品中?這其實有許多圍繞“食品”二字的考量。

  首先,實現的功能必須是正當有益的,比如可可奶要增稠,是為了避免可可顆粒沉澱並且獲得更好的口感,這是正當合理的;但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只是為了騙取虛假的“高蛋白含量”,不管三聚氰胺有毒、無毒,都是不正當的。

  其次,必須是經過檢驗對人體無害的,比如往冰激淩里加乳化劑、蛋白質卵磷脂都可以,但是洗衣粉就不行。這裡的“無害”必須是經科學檢測的,而不是未經檢驗“不知道有沒有害”的“無害”。

  第三,即使是可作為食品添加劑的,也必須符合“食品等級”生産流程。鹽酸、醋酸、燒鹼、純鹼等都可作為食品添加劑,但是用作工業原料的産品裏可能含有其它有害成分,不能用於食品。

  第四,有的添加劑沒有使用限制,有的就有用量限制。

  從食品安全角度説,可以認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對人體沒有危害。對它們的安全性檢驗,自然由科學家操心。真正危害社會安全的,是那些只記住了“添加”而忽略了“食品”,把非食品添加劑“添加”到食品中的行為。對於這種行為,除非出現嬰兒腎結石這樣的大量不良後果,人們難以判斷。

  問題的解決寄希望於主管部門負責、商家愛惜信譽。不過,國內在實踐中確有難題。在美國,食品生産集中在幾個巨頭,監管相對容易。而且,一批産品出問題會影響巨頭的整體聲譽和銷售,他們不願意出事故。而中國的食品中小生産者居多,管理成本會高些。筆者認為,主管部門可把注意力集中在大企業上,對他們的監管更加嚴格,讓消費者有靠得住的産品可以買,主管部門的權威性會提高,不法商品的生存空間也會越來越小。

  對“完美食品”消費者應少些追求

  消費者對“完美食品”的追求——比如喜買色澤鮮美、表面光潔的水果,間接助長了不法商家濫用食品添加劑。人們追求“漂亮”的食品本無錯,但在挑選時,消費者其實可以更理性;商家則需如實提供生産信息。

  近期的“染色饅頭”讓人注意到食品添加色素的問題。這首先是違法添加。“染色饅頭”用的檸檬黃是有爭議的合成色素之一。雖然檸檬黃在法定範圍內是可以使用的,不過這個“法定範圍”不包括饅頭,所以“染色饅頭”是違法的。此外,即使它無害,也必須明確説明是染成的黃色,而非玉米的天然黃色,不明確説明就構成欺詐。

  “染色饅頭”告一段落,人們又不禁擔心起其他非法添加色素的食物。當我們在期待制度、檢測手段跟進的同時,消費者的心態也值得考慮。

  消費者喜歡追求那些“漂亮”食品——這還有科學佐證,許多人認為食品色素只有“悅目”作用,事實上,食物的顏色會改變人們的味覺體驗。現代食品技術中,專門有人研究食物的各種性質如何影響人們對食物的感受。成分和加工過程相同的食物,僅僅由於顏色不同,就會導致人們對它的評價顯著不同。

  對於食品來説,原料的不同會導致成品的顏色略有不同。如果是家庭自製或者餐館現做的食品,這樣的不同也不會有大問題。而在加工食品中,就難以讓人接受——同種食物昨天買的跟今天買的肉眼就能看出不同,多數消費者難免懷疑産品的質量。

  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其實可以更理性。試想,在家裏切開蘋果放一段時間,果肉會氧化發黃,可在超市裏,你一定不會選購果肉發黃的蘋果。一些添加劑的濫用某種程度上是在迎合消費者這種“完美”追求。

  當然,消費者這樣的追求本身不是錯,吃東西不僅僅是營養和安全,本身也是種享受。但這裡有個前提,消費者需要明白食品中添加的東西跟營養和安全的關係,好的生産者是通過滿足消費者需求來賺錢,而不是通過作假來賺錢。管理者需要保證的是:生産者提供的東西滿足國家標準,而且在推銷中對消費者如實提供了産品信息。在滿足這兩條的前提下,消費者追求什麼樣的食品是個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