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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4萬條民意聚焦五方面 個稅起徵點能否再調高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1日 1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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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個稅《草案》)昨日結束徵求意見,僅以網絡方式提交意見數便近24萬條。這個數字超過以往20部法律草案的總和,成為向公眾徵集意見以來參與度最高的一項草案,意見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

  建言1

  起徵點可否再調高點?

  自個稅《草案》4月25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起,上調起徵點的呼聲便不絕於耳。

  根據此次個稅修正案(草案),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起徵點)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記者採訪發現,人們心目中減除費用標準的高低,不同收入者有不同觀點,但建議上調起徵點的呼聲相對集中。

  “這次的草案起徵點已經有了一個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這應該只是一個過渡性的辦法,起徵點的調整還有可繼續上調的空間。”我省稅務部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個稅的徵收情況是高收入階層遠遠超過了起徵點,而大量中低收入階層在起徵點附近,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的主力軍,個稅徵收沒有真正達到調節個人收入差距的目的。

  某網站一項最新調查顯示,48.2%的民眾認為標準較低,尤其是北京和上海公眾,作為全國工資水平最高的兩個城市,表示標準低了的公眾比例分別達到52.3%和51.7%;同時還有七成受訪的經濟學家認為起徵點設置過低。

  建言2

  可否將個稅調整與物價挂鉤?

  除了起徵點具體額度的爭論外,不少民眾還提議起徵點能與物價變動挂鉤。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減除一定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前兩次調整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測算辦法,此次調整仍然採用“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進行測算。但是徵求意見的《草案》中並沒有明確表示起徵點的調整會和物價挂鉤。

  對此,一位網友留言説,“現在物價上漲,還按照兩三年前的標準進行費用扣除,扣除額不提高的話,貌似並不合理啊。”

  “未來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設定還應該考慮和物價聯動”。我省地稅部門相關人士建議,可以把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和物價上漲因素結合起來列入考慮範圍內,或者也可以通過試點成熟後再全國推廣。

  還有網友建議,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個稅起徵點)改為以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起點,同時兼顧職工平均收入和通脹情況來確定個稅起徵點。這樣,即使存在通脹,也不至於給普通工薪階層增加過多負擔。

  建言3起徵點是否該全國“一刀切”?

  網友“花期如夢”的留言代表了一部分人的觀點。他認為,個稅扣除標準應該與地區差別挂鉤,東南沿海發達地區收入高,就應該多繳個稅;中西部地區收入低,就應該少繳稅,這才能體現出個稅調節貧富差距的本意。

  結合網站上對個稅的意見,我省稅務部門相關人士介紹,我國地區間的工資薪酬差異比較大,而且東部與中西部、一線城市與二三線城市基本生活支出標準也不一樣。採用全國統一的扣除標準,將不利於發達地區的中低收入者。

  因此有業內專家認為,個稅徵收目前全國“一刀切”的起徵點標準或存在橫向不公平的問題,起徵點的標準應適當地照顧地區差異。比如實施差別化的個稅起徵點,一線發達城市起徵點可以適當調整到5000元左右;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起徵點則維持3000元不變;中等發達城市可執行4000元起徵點。

  建言4不應僅僅是中低收入者的工資稅

  一位網民提出:“個人所得稅改革不應僅停留在工薪所得費用減除標準的上調上,而應在綜合改革上邁出實質性步伐。建議按工資收入與其他收入綜合徵稅,使高收入者多繳稅,同時加入家庭贍養系數。”

  業內人士介紹,當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只有工資部分由單位代繳代扣,徵收辦法都以工資收入作為個稅徵收的依據。而《個人所得稅稅法》中明確規定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徵收的很少,甚至基本無法徵收。這就使得個稅徵收範圍過窄,甚至在一定範圍內有淪為工資稅的嫌疑,導致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體,而高收入者除工資之外的更多收入則難以嚴格徵繳。

  統計數據顯示,石家莊市地稅系統今年1至3月個人所得稅109738萬元,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69673萬元,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所得納稅佔到了六成以上。

  針對這種現實問題,有關人士建議個稅在修訂案中更應該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將現在工薪收入比較有效的超額累進調節在更寬泛範圍內覆蓋到更多非工薪收入部分。同時通過加強稅務、企業、金融、房産等各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聯網、誠信體系的建設,推進非現金結算等手段,將更多類別的股息、財産、投資等類型的收入,以高額累進稅制的方式真正納入個稅的徵收範圍,以實現調節收入分配的目的。

  建言5是否能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在針對個稅《草案》的各方提議中,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也成為呼聲比較多的一條建議。不少人士建議應該參照國外以家庭為一個納稅單位的做法,再結合中國實際,納稅人可以自願選擇以個人或以家庭為單位來繳納個稅。

  有網友還舉例説“同樣的兩個三口之家,一個家庭只有一個人有工作,月收入3000元,家裏上有老下有小,那麼他就需要納稅,且負擔很重;而另一個家庭三個人都有工作,每人月收入2500元,卻並不用納稅,顯然這種情況就不夠合理”。

  目前中國的個稅尚未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徵稅,而是在城鎮居民每月人均消費支出的基礎上,考慮了家庭贍養系數。因此,不少人士建議儘快推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扣除的個稅變革。對此,也有專家表示,以家庭為納稅單位的話可以充分考慮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進行各種各樣的扣除,形式上很合理,但要做到卻並不容易。

  算賬

  若3000元起徵石市約130萬人免交個稅

  據財政部測算,如個稅修正案草案通過,88%的工薪收入者的工薪收入都不用納稅。那麼按照草案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新計算辦法,石市將有多少人士受惠于起徵點的提高?

  “如果就按草案3000元起徵點執行的話,石市至少有超過120萬的人次將不用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昨日石市地稅部門相關人士進行了簡單測算。以3月份石家莊市地方稅務局統計數據測算,在現行個人所得稅2000元起徵點和九級累進稅率下,執行一級5%稅率即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元的納稅人次約為120萬人次;執行二級10%稅率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元以上且不超過2000元的納稅人次約為22萬人次。石市3月份適用於5%、10%兩級較低稅率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總數達到了約142萬人。

  該人士介紹,按照草案規定的新個人所得稅計算辦法,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上調至3000元後,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且不高於3000元的納稅人將不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也就意味著,目前石家莊市執行一級5%稅率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元的約120萬人,以及部分目前執行著二級10%稅率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元以上且不超過2000元的部分納稅人將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個數據是個動態數據,以3月份為例,石市受惠于起徵點提高的人數在120萬—144萬之間,大致在130萬左右。

  ◎新聞背景

  個稅起徵點演變

  800元起徵時代:我國于1980年9月頒佈施行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確定了個稅800元的起徵點。

  1600元起徵時代: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把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調整到1600元。

  2000元起徵時代:個稅起徵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記者陳霞)

  (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