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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高層清洗真相:王俊洲脫董中間派退場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6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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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陳曉辭任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0493.HK,下稱“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等職,持續了9個月的“黃陳”大戰硝煙逐漸散去。

  然而,2個月之後的5月9日,“烽火”再起。國美電器發佈公告稱,國美電器總裁王俊洲、副總裁魏秋立及黃光裕胞妹、國美電器非執行董事黃燕虹都將退出董事會不再連任。這被外界解讀為,黃光裕繼清除黃陳大戰“反黃派”之後再次向“中間派”開刀。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5月10日,某媒體報道陳曉大曝國美電器“財務漏洞”。該報道以陳曉的名義指出,國美電器從總部到大區,再到分公司,甚至門店和櫃臺都成了“收費點”:除了總部敲定的年度合同費用外,供應商還要向國美電器各層領導交納不菲費用。國美電器業績較好門店,“一個普通的櫃臺主任每年從每家供應商處獲得的收益都超過萬元”。

  陳曉本已抽身,何以再戰?王俊洲既已入“董”,何以“出局”?重返黃家主政下“強勢”收取進店費模式的國美電器,未來業績走向何方?

  王俊洲“脫董”“中間派”退場

  覆巢之下無完卵。繼陳曉、孫一丁(國美電器副總裁、國美執行董事)離任國美以後,王俊洲也即將“脫董”。

  2010年8月12日,黃陳大戰惡鬥正酣,孫一丁與其他4位高管一同面對媒體,孫支持陳曉和貝恩投資的態度非常明確。他當眾表示:“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鄒曉春、黃燕虹進入國美電器董事會),我們將只有離開。”

  一語成讖。隨著鄒曉春和黃燕虹于2010年11月11日獲得提名進入國美電器董事會,並在2010年12月17日成功入選,陳曉和孫一丁的離職就進入了倒計時。

  如果説陳曉、孫一丁退場實屬情理之中的話,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中立偏黃派”王俊洲也會因為“輪值”原因退出國美電器董事會。

  國美電器公告稱,國美公司章程規定,每年股東年會上,應有1/3在任董事輪值退出。因香港聯交所規定,任滿三年的董事應輪值退出,符合條件的輪值退出者則可重選連任。

  但外界的質疑在於,現年51歲的伍健華,自2000年9月起一直在國美電器任執行董事;王俊洲作為國美電器總裁卻無法參與董事會會議,黃家“秋後算賬”的意圖似乎難看到盡頭。

  事實上,自2001年加入國美電器,王俊洲至少是“中立偏黃派”。

  2010年8月5日,黃陳大戰全面爆發,王俊洲亦從未在公眾場合“非議”過黃家一句。2010年9月28日國美電器特別股東大會上,鄒曉春和黃燕虹謀求進入國美電器董事會的第一輪努力告敗,宣佈股東投票結果的王俊洲下臺握著黃燕虹的手以示撫慰。嗣後,在陳曉出局、張大中接任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之前,王俊洲亦一度被認為是合適的董事會主席接任人選。

  “王俊洲當時堅決否定了這一提議。”參與了當時遊説的知情者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當然,也有接近國美電器董事會、高管層的知情人士認為,黃家的舉措無可厚非:“董事會就是代表各大股東利益的,管理層則負責具體執行。既然黃家通過黃陳大戰意識到了股權不足可能存在的漏洞,那麼通過合法的股東會表決任免自己認為可靠的人選,就屬於正常的維護利益之舉。”

  往事不堪再提。現在的疑問是,王俊洲和魏秋立兩人是否甘願做一名沒有執行董事資格的高管。

  “王俊洲和陳曉不一樣。包括代持部分,陳曉最高時持有國美電器12%以上股權,現在也仍持有約1.38%股權。而王俊洲就是屬於拿工資的職業經理人,陳曉在任時通過的股權激勵,在黃家回歸主政後是否施行,存在不小變數。”上述知情人士分析認為,王至少短期內不會離開國美電器,雖然國美電器內耗不休,但業界很少有近乎國美電器規模和地位的企業平臺。

  按照國美電器公告,如6月10日的股東會表決一切均獲通過,未來的國美電器董事會將形成兩名執行董事、五名非執行董事和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11人格局。

  其中,鄒曉春和伍建華兩名執行董事均代表“黃家”;非執行董事竺稼、王勵弘、Ian及獨立董事Thomas Joseph Manning代表“貝恩”第二大股東利益;其餘董事亦代表“黃家”。

  顯然,“攘外必先安內”的黃家思路將壓倒性佔據董事會表決。

  國美公告亦稱,為了使董事會在發行或增發公司新股方面有一定程度靈活性,會再度提出“一般授權”(“一般授權”,是指黃光裕“出事”後,由於國美電器面臨資金鏈緊張等問題,股東會通過決議,董事會獲授權配發不超過公司同年股東大會已發行股本20%的新股。不過,此項在去年“928”特別股東會上被取消)。但為了不致過度損害股東利益,將發行數量上限控制在5%,遠低於此前的20%。同時,6月10日大會還將賦予董事會決定回購公司股份的權力。

  公告稱,這將有助於在適當時候提高公司的每股凈資産和贏利,屬於有利於股東的舉動。但公告亦特別指出,如果上述回購動議獲得通過並按上限實施,那麼作為公司大股東的黃光裕持股比例將由目前32.19 %提升至35.77%。

  而按照國美電器的公司章程,黃光裕只需掌握34%股權,即可否決股東大會任何不利於黃家的議案。

  陳曉遭“問詢”意外之中的必然

  相比于王俊洲贏得的“同情分”,業界就陳曉對國美電器的“腹誹”多屬批評。

  華遠地産原董事長任志強在微博上質疑:壞事不都是他幹的嗎?幹完了又裝好人?還在世上混不混了?五星電器創始人汪建國則回復了一句:他不用再混了。

  此外,5月10日,來自香港證監會的問詢也讓陳曉倍感壓力。

  陳曉發出聲明稱,從未接受相關媒體採訪,並否認記者觀點代表本人觀點。“我認為造成我個人困擾事小,對所涉及行業的無端紛擾和傷害真的不應該。對此我深感遺憾。”

  國美電器則通過港交所發佈公告,稱不會容忍陳曉在文章中所顯示的行為以及任何其他關於公司不真實或誤導的新聞報道,並會採取適當手段保護公司的權益。

  事實上,上述報道中有些細節業內確實存在不同的説法。

  譬如,報道稱“國美電器在商品價格上實際上已經成為了各種渠道中最高的”,事實顯然並非如此。

  噹噹網聯合總裁李國慶曾在其微博上表示,“從家電品牌商了解到,國美、蘇寧在採購成本上比京東大多低8個點呢。”而此種説法,也在一位家電業人士處得到了佐證,其甚至稱,在個別毛利較高的小家電産品上(如電飯煲、電磁爐、電餅鐺之類的生活家電),雙方的進價差距能夠達到12~15個點。

  而諸如“他(貝恩投資亞洲董事總經理竺稼)現在到處説不會退出,但問題是貝恩投資如果退出其價格肯定要大跌,貝恩兩年的投資基本上就沒有收益,現在他是最難受的”一説,亦難立腳。

  國美電器2010年9月15日公告稱,貝恩投資持有的15.9億元人民幣債務通過轉股,將佔國美9.98%股權,貝恩債轉股的持股成本僅為每股1.108港元。國美電器5月12日的股價約在2.6港元/股。而按照投行的一般退出規則,作為國美電器第二大股東,貝恩投資一旦要退出,接盤者往往也是機構投資者。

  國美“被撤櫃”緣于“內部管教不嚴”?

  但黃家已經顧不得這許多,在老對手蘇寧電器的競爭下,杜鵑主導的國美電器正重回擴張老路,張大中的“過渡色彩”相當明顯。

  3月28日,國美電器在香港發佈2010年財報。數據顯示,2010年國美電器凈利潤為19.62億元,同比增長39.25%;營業收入509.1億元,同比增長19%;每股盈利為0.127元,同比增長23.3%。相應地,蘇寧電器的前述三項指標分別是,凈利潤同比增長38.8%至40億元;營業收入755.05億元,同比增長近30%;每股盈利0.57元。

  對此,初次公開露面的國美電器新任董事局主席張大中表態稱,“在國美任職時間的長短將由領軍國美期間的業績表現決定”;其在國美的角色,則不會大量參與國美的日常營運,而是側重於“把握國美的整體發展策略以及方向”。張大中同時透露,2011年國美電器將全面進軍電子商務市場。但對於外界關注的將非上市門店注入國美電器上市公司,張稱,目前暫時還沒有時間表。

  與上述原則性描述不同,國美電器3月開始的“黃式攻勢”在“五一”前攀上小高峰。

  據國內某彩電品牌商報料,為了“五一”促銷,國美在4月初就開始準備貨源,與各廠家談判促銷費用的收取,用於“五一”價格戰。以一台32英寸LED、供貨價4999元的某品牌彩電為例,國美電器之前已找供貨商收取了400元/臺的促銷費用,但“五一”來臨前,國美會繼續在4999減去400的基礎上再打7折,每台彩電促銷的1379.7元會在節後找供貨商收取。如供貨商不簽字確認該筆費用,國美電器將不給供貨商結算回款。

  同樣是“五一”前,國內某彩電品牌副總發了一條微博,“湖南國美,四大彩電品牌聯合撤櫃”,然而不到一小時,此微博即被刪掉。

  據記者調查,湖南國美分部為衝業績,單方面將各品牌零售價格打八折還要各工廠買單,嚴重損害了供貨商企業利益,幾大彩電品牌忍無可忍,聯合做出了上述決定。後經過談判,雙方達成和解。為此,國美方面給出的説法是“內部管教不嚴”。

  兩個月前的陳曉時代,國美電器為提高單店效益,打造和諧的供應鏈關係,將各種費用事先簽訂在廠商的供銷合同中,在銷售過程中不再出現任何費用。但隨著陳曉的離開,國美重新回到“大躍進”式的開店軌道,2011年要新開店480家,各種進場費再度回到國美賣場。

  “據我所知,一季度國美已經完成了150家以上新開張門店,全年如果這麼算應該是600多家。而每年開店的高峰期是4月、9月和12月,根據一季度的情況看,應該説國美能夠非常穩妥地完成計劃。”張大中説。

  但供貨商的“抱怨”卻在累積。在他們看來,國美電器正將開店的成本壓力向供貨商轉嫁。

  一供貨商算賬稱,在深圳一家門店一年費用主要包括:新店裝修費用2萬元,進店好位置費逾10萬元,開店促銷費一般在3萬~5萬元;一些其他隱形費用,諸如花籃費等雜費,還需要1萬元左右。這樣,如果該品牌在國美單店的年銷售收入不足800萬元,供貨商肯定虧損。

  “撤櫃”會因為國美的“內部管教”消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