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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2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網站
胡軍華 查多
“3月份向魚塘裏下的黃鱔魚苗,正常情況要等9月份才能拿到市場去賣,但用了避孕藥的,在6月份就可以上市,週期縮短一半,並且每條重量要比沒有用的重1~2兩左右,黑魚也一樣。”江蘇一名水産養殖從業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使用避孕藥等違禁藥品的情況確實存在,藥物濫用已成為水産養殖行業公開的秘密。
近期食品安全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在生豬養殖業中使用相比,水産養殖中避孕藥、抗生素等藥物的濫用同樣令人憂心。
藥物濫用普遍存在
與使用避孕藥相比,抗生素濫用更為顯著。廣東省水産經濟動物病原生物學及流行病學蔡雙虎副教授説:“目前水産養殖的疫病情況非常嚴重,如果水産品的疫病是病毒性的,從發病到死亡大概只需要2~3天,用其他方法根本無法快速起效,因此,絕大多數是使用抗生素來治療,中國抗生素有一半是被動物吃掉的説法並不誇張。”
湖北一家水産養殖合作社的人士介紹,恩諾沙星、環丙沙星等抗生素在國內一些地區屬於限制使用的水産養殖藥品,但按照韓國等國家標準,這些抗生素是禁止使用的。按照韓國的標準,有40多種物質在水産養殖中不得使用,而在國內禁止使用的物質只有20多種,比韓國少一半左右。
上海海洋大學國家水生動物病原實驗室胡錕副教授表示,漁藥濫用情況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在:不遵守休藥期規定,用藥劑量、次數、給藥途徑隨意,無用藥記錄等方面。
中國海洋大學水産學院海水養殖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副主任戰文斌認為,開漁藥處方權本應該嚴格把控,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漏洞,購買的渠道比較多樣、自由,一些類似避孕藥這樣的違禁藥品的使用已不屬於濫用情況,實際上是一種違法行徑。
養殖模式存在缺陷
中國特殊的養殖模式被認為是導致水産養殖業藥物濫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蔡雙虎介紹,我國實行高密度養殖,國內比國外的養殖密集程度高了10倍左右,同時國外的養殖是養一年停一年,給魚塘以休養生息,國內則沒有這概念。
另一方面,則是目前國內環境污染嚴重,尾氣排放、化工廠水污染嚴重導致水質變差。胡鯤説:“水質污染使得抗生素的添加增多,有些漁場老闆向我們反映,自己嚴格地按照綠色生産的程序來養殖,但因為水質不合格,不得不使用抗生素。”
蔡雙虎表示:“抗生素的有效期是2年左右,之後就會産生抗藥性,如果投放得多,失效的週期會縮短。水污染導致需要放置大量的消毒劑、漁藥,但這又會加重水污染,因此需要再添加更多的新漁藥。這就是一個惡性循環。”
自2002年起,農業部先後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氯黴素、孔雀石綠等禁用漁藥清單。但是,由於目前還沒有合適的替代製劑,再加上孔雀石綠低廉的價格,孔雀石綠等禁用漁藥屢禁不止。
檢測鬆散也讓養殖戶有漏洞可鑽。江蘇一名馬姓養殖戶説:“養殖黃鱔過程中,20天左右放一次避孕藥,魚販子直接從我們的手上收走,再拿到市場上去賣,根本沒有什麼檢測程序。”
蔡雙虎也稱,目前除了一些國有養殖場會有定期的監管和檢測外,一般私營養殖場是處在無人監管的狀態,只能單純地依靠消費者自己辨別。
散戶增加安全監管難度
一家生産銷售水産飼料的業內人士説,要解決水産養殖行業藥物濫用的問題,最根本的是改變以散戶為主的水産養殖現狀。
這位人士介紹,我國從事水産養殖的人數特別多,2008年,大約500萬人,其中八成左右是散戶,這些養殖戶的水面養殖面積往往只有5~10畝,而像馬來西亞,一般水面養殖的面積達到數百畝甚至上千畝。由於散養戶較多,政府部門很難對每家每戶的用藥情況進行監管。其次,散養戶中40~60歲年紀的比較多,幫助年紀較大的水産散養戶去了解水産品的安全性,這種教育工作量非常大。
全球水産聯盟(GAA)等國際組織就水産品養殖中可使用的藥物制定了一整套標準,業內人士説,目前國內水産養殖公司能達到全球水産聯盟標準的只有十幾家。國內水産養殖行業對這些標準興趣不大,散養戶實力有限,即便希望執行更嚴格的技術標準,也有心無力。此外,達到安全標準水産品的銷售價格並不高於其他沒有達標的産品,養殖戶缺乏動力,這也導致水産養殖行業的混亂現象得不到根本解決。
上述人士建議,可以讓散養戶組成小型規模的養殖合作社或者地方養殖協會,由此確保每家每戶養殖流程受到監管,水産品的安全性提高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蔡雙虎建議,目前減少抗生素使用量的最好方法,就是從疫病的治療轉向對疫病的預防,使用水産品疫苗,這種做法在國外非常普遍,但是在國內還沒有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