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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商家和設計師勾結 多種裝修材料存在返點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8日 08: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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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計師陪我買完瓷磚 商家“返點短信”竟發給了我 追蹤

  相互勾結

  業內人士稱,確有一些商家和部分設計師勾結,商家給的回扣是一些設計師的主要收入來源,回扣從30%到50%不等。在裝修建材中,瓷磚商家給設計師回扣最嚴重。此外,櫥櫃、燈具、衛浴等都存在回扣的“潛規則”。

  利益鏈條

  “一塊規格為800mmX800mm的瓷磚,出廠價在30元到50元不等,進入成都市場後,標價基本在200多元到300多元。”業內人士稱,因為利潤高,瓷磚商家就舍得給設計師高額的回扣,設計師就會帶更多客戶過來,這樣商家和設計師都受益。

  瓷磚商家將發給設計師的“返點”短信,陰差陽錯地發給了業主。看到正價産品高達55%的返點,7.5折産品30%的返點,業主楊洲(化名)氣憤難耐多次找到商家,要求彌補自己的損失。商家否認短信是公司業務員發出,但願意返還瓷磚金額的10%(成都商報昨日報道)。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再次採訪當事設計師與瓷磚商家。設計師認為自己被公司處罰很冤枉,瓷磚商家堅決否認與設計師有過“合作”。同時,多名讀者與業內人士打進成都商報熱線,講述裝修行業中關於回扣的“潛規則”。

  設計師:“這件事情害得我很慘”

  “如果東鵬和我有很好的合作關係,怎麼還會發短信給我?又怎麼會發錯呢?我真的很冤。”昨日,設計師王煒的言語中滿是委屈。

  今年1月份他被公司處罰,確實也是因為東鵬瓷磚。當時,他同樣給客戶推薦了公司合作品牌的瓷磚,但因為這位客戶有熟人,東鵬瓷磚給出了很低的折扣,所以客戶選擇了東鵬瓷磚。王煒説,因為1月份被公司冤枉處罰的事情,當日他陪楊洲和曾蓮選瓷磚時,非常明確地告訴他們,東鵬瓷磚不是他們公司的合作品牌,價錢也比較貴,他不推薦,但客戶堅持要買,他也沒有辦法阻止。

  “這件事情,真的害得我很慘。”王煒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看到昨日的報道,很多人給他打電話,有公司的同事也有客戶,這讓他感到壓力很大。而公司也稱,這次又會處罰他。

  昨日下午,成都東鵬陶瓷有限公司零售部經理陳文豪稱,裝修公司在1月份認定王煒違規推薦主材進行處罰,這是裝修公司內部的事情,他們公司和設計師王煒從未有過合作。

  業內人士:回扣花樣多 成部分設計師主要收入來源

  老陳在“瓷磚”圈摸爬滾打了10多年。作為業內人士的他稱,確實有一些商家和部分設計師勾結,商家給的主材回扣是一些設計師的主要收入來源,回扣從30%到50%不等。老陳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據他了解,在裝修建材中,瓷磚商家給設計師回扣最嚴重,而這些商家又以某省一些品牌的瓷磚代理商為主。他舉例稱,廣東生産的一塊規格為800mmX800mm的瓷磚,根據品牌不同出廠價在30元到50元不等,當這些瓷磚進入成都市場,標價基本在200多元到300多元。而同樣規格的一塊瓷磚,如果出廠價100多元,那在成都市場的標價一般在1000元以上。因為利潤高,所以瓷磚商家就舍得給設計師高額的回扣。給的回扣越高,設計師就會帶更多客戶過來,這樣商家和設計師都受益。

  做建築工程的梁先生表示,去年裝修新房時,他看中了一款標價138元/塊的瓷磚。由於認識很多做裝修的朋友,最後朋友幫忙,他以38元/塊的價錢拿到。“返點55%算比較正常。”梁先生説,除了瓷磚外,櫥櫃、燈具、衛浴等都存在回扣的“潛規則”。

  對於設計師吃回扣這一“潛規則”,在裝修行業幹了26年的某裝修公司負責人老魏稱,設計師拿回扣大概分兩種:

  一種是,親自幫消費者選購,並拿到比消費者自己購買更低的折扣。比如市場上一款産品,消費者去談價只能談到8折,而設計師可以拿到6折,此時設計師幫消費者以7折購買到該産品,並從中提取差價;

  另一種是,設計師想法從消費者的錢包裏牟利。比如,有的設計師在帶消費者購買材料時,會提前通知材料商將部分材料標價提高;有些設計師不顧消費者實際情況竭力向他們建議高價産品和回扣空間大的品牌;還有的設計師不會跟著業主去選購,而是推薦幾個品牌的産品,但因其和眾多建材商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建材商到時會將回扣部分自動返還給設計師。

  裝修買建材時,如何避免被“潛規則”? 老魏給出了幾點建議:

  第一,在購買傢具、衛浴、地板、瓷磚等貨品時,如果量比較大,應該在裝修前就做一些準備工作,趁建材傢具市場搞促銷時集中採購,這樣可以省下不少錢。第二,如果自己對裝修風格的定位比較清晰,可以多看看報紙雜誌上相應的家居風格圖片,再到市場上尋找相關的傢具,事先問好價格,然後再找設計師陪同去把把關。

  老魏總結説,一定要貨比三家,參照比較選擇合適的産品,信息來源要多元化,不能只依靠單方面信息源,避免中招。

  律師説法

  私下的回扣行為

  已構成商業賄賂

  北京惠誠(成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郭剛律師表示,《刑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收受“回扣”有明確的規定。這種“潛規則”實際上就是一種回扣行為,而此類私下的回扣行為已構成商業賄賂。如果設計師吃回扣,消費者毫不知情或者消費者知情而設計師不入賬,那麼就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屬受賄行為,而商家則構成了行賄行為;如果設計師主動索取各種回扣,數額超過刑法規定,那麼就構成違反刑法第163條的受賄罪。

  郭剛還表示,在此事件中,如果楊洲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可以將收到的那條商家誤發的返點短信作證據,向司法機構提起控告或訴訟。另外,對於“商業賄賂”此類行為,一般是反貪部門在獲得相關線索或舉報後進行查處。

  省消費者協會

  希望有相應司法解釋

  定性類似回扣行為

  四川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劉亞兵表示,裝修行業中,設計師從材料商處拿回扣的現象比較普遍,在其他行業中拿回扣的現象也很常見。這一現象存在多年,如何制止是最關鍵的問題。劉亞兵説,這就需要相關法律的完善和制度的建立。雖然《刑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於商業賄賂的規定,但對於這些“潛規則”,最好有相應的司法解釋,對類似的回扣行為進行定性,由相關主管部門進行監管,企業自律,消費者抵制,這樣才能推動市場秩序的規範和發展。

  成都商報記者 夏樹偉 王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