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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呼籲個稅改革考慮地區消費標準等因素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08: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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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昨天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圍繞起徵點、稅率等熱點問題展開討論。參加審議時,許多委員呼籲儘快啟動個稅綜合改革方案。

  -焦點

  3000元起徵點高還是低

  高 3000元已適度超前

  賀鏗委員認為,3000元的扣減標準依據比較科學,以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消費支出額作基本參考,與多數國家一致。有的人説提到5000元,甚至10000元,沒有科學依據。

  張柏林委員希望,從長遠考慮,建議以後起徵點不再做調整,而通過降低稅率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比如降低到1%。

  李連寧委員説,從給出的數據測算,今年人均負擔為每月2300多元。現在將起徵點提到3000元,已經適度超前了,還是有一定空間的。當然,隨著物價指數上漲,隨著工資倍增計劃的實施,很可能接近3000元的速度會很快。

  低 4000元起徵更合適

  嚴以新委員建議適當再放寬一些,起徵點能否調整為3500元。他認為把起徵點適當提高一些,可以避免兩年後再調,儘量避免一部法律頻繁修改。

  辜勝阻委員在審議時介紹了社會上對調整起徵點的看法。他表示,不少人覺得3000元的起徵點還不是很高,絕大部分人認為這個改革還不過癮。辜勝阻認為,這次改革是一個非常好的開端,開啟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序幕。

  金碩仁委員説,目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情況是,高收入階層都遠遠超過了起徵點,而中低收入人群大量在這個起徵點附近,提高個稅起徵點後,可以減輕大批普通勞動者的稅負。他建議將起徵點調整為4000元更合適。各省市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轄區財政實際情況,最多上下浮動1000元。

  列席審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趙治海也建議再適當提高起徵點。

  -建議

  按平均工資定起徵點

  謝克昌委員建議,以上一年全國社會平均工資為個稅起徵點。因為平均工資既是全國職工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客觀反映,也是全國主要經濟指標的綜合晴雨錶。即使存在通脹,起徵點也將隨著社會平均工資增加逐漸上調,不至於給普通工薪層增加過多負擔。

  賀旻委員建議,在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基礎上,乘上平均負擔的社會人口數,再加上預測的物價增長指數,作為起徵點,可增強合理性且不必經常修改法條。

  4500-9000元徵15%

  現行個稅稅級第三檔是2000-5000元,稅率15%;改後為4500-9000元,稅率20%。賀一誠委員説,該檔是普通白領中管理人員的水平,調後反而多交稅。這會打擊中等收入人群積極性,建議第三檔保持15%稅率。

  方新委員説,調整稅率級距影響最大的是收入在9000元到2萬的人群,稅率從20%增至25%。他們多是以工資收入為主的各行業骨幹,是否要增加其稅負?建議給低收入者減稅,中間部分穩定,高收入者加稅。

  -論説

  “能否拿出改革時間表”

  “用統一提高起徵點的簡單辦法徵稅,看起來公平,實際上則是不公。”參加審議時,賀鏗委員提出自己的觀點,他認為因家庭負擔系數有別,收入來源多元,地區消費標準也不同,現在個稅辦法並沒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

  對此,任茂東委員也鮮明地表示:“稅收徵管部門認為目前沒有條件來按家庭負擔扣稅的問題,其理由並不充分。”他認為,“金稅工程”國家投入了大量經費,國家財政、稅務部門的裝備是世界一流的計算機和辦公網絡系統,硬體完全足夠。

  他闡述理由稱,早在國家“十五”規劃綱要就提出“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目標,“十一五”期間進一步明確“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而個人所得稅法雖歷經幾次修改,到目前以提高起徵點為主要手段的個稅改革至多只能算是“小步前行”,至今尚未落實十年前國務院就提出的“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目標。

  “有關部門應知道自己應負的責任。關鍵還是改革的動力和決心缺失。”任茂東稱,幾乎沒有人喜歡直接從自己的收入和財産上收稅,但世界上凡是收入和貧富差距小的國家的經驗都表明,如果不按家庭負擔扣除來徵稅,不在降低商品消費稅這類不易察覺的間接徵稅上下大工夫,但又大幅增加公民個人收入所得稅,想造就一個收入和財富差距較小的國泰民安的社會,這並不太可能。

  “如果現在拿不出來最終的改革方案,能否拿出一個改革的路徑和時間表?”李重庵委員説,建議加快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不要每次只是做一個簡單的數字改變。只要制度完善了,經過一個統計和調整機制,國務院就可以自己定,根據全民收入和消費以及物價水平的整體情況,及時浮動調整。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孫乾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