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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1日 0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財政部、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將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
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將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二是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結構,將現行9級超額累進稅率減少為7級,並對級距作相應調整;三是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四是延長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
該負責人表示,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慮了當前居民消費性支出情況,也考慮了今後幾年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長情況。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該負責人還表示,下一步,財稅主管部門將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制,積極創造條件,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一是科學界定綜合所得與分類所得。二是合理確定費用扣除。三是重新設計綜合所得稅率。四是構建新的徵管機制。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微博)表示,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目標應包括降低低端稅負,同時強化對高端的徵收調節。達此目的,要堅持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方向,設計科學合理的稅收減免與扣除項目,以及更簡化、得當的累進稅率,真正減輕中低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而適當增加高收入者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