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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1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商報
“奇聞!吃餃子吃到煙頭!”來自北京的消費者李先生對中國商報記者反映説,4月1日早晨,自己在家裏吃早餐時,吃鄭州思念牌速凍薺菜水餃。忽然,鼻子裏聞到一股刺鼻的劣質煙草味,唇舌之間嚼到一截海綿體狀物,吐出一看,竟是一截吸過的煙頭。
消費者李先生當即與鄭州思念公司取得聯絡,思念公司北京的一位工作人員與李先生的代理人見面後,李先生反映説,思念公司北京的那位工作人員“不僅沒有任何歉意的表示,反而提出‘你可以找消費者協會啊,可以讓法律來解決啊’。”
任職國家某部委的李先生稱,吃出煙頭的那包思念牌速凍薺菜水餃,是今年3月中旬在北京豐台區西客站南路首航超市購買的,當時的購物小票丟失了。
思念公司北京工作人員范先生接受中國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方面多次與李先生及其代理人取得聯絡,但未達成一致。李先生要求思念公司高層領導出面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賠償。
“現在的問題是,李先生及其代理人未向我們提供購物小票、實物等證據,現在沒有辦法證明他吃出煙頭的餃子是我們公司生産的。”思念公司北京范姓工作人員説。
北京思念創新食品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羅躍琦對中國商報記者説,“我們思念水餃不可能出現煙頭。”
對此,消費者李先生表示,“實物我可以隨時提供。”
此前,思念公司北京的一位工作人員對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給與100多塊錢的經濟賠償,但此賠償方案遭拒。
思念公司北京范先生對記者表示,出現質量問題之後,如果沒有購物小票,消費者拿出實物和包裝,我們也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10倍賠償。或者調換思念品牌的其他産品。
“現在,李先生提出精神賠償,這就複雜了。” 范先生説。
消費者李先生對記者表示,“經濟賠償不是主要目的,我的初衷是,希望通過這件事情,廠家能夠提高産品質量,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記者掌握的資料顯示,消費者吃思念水餃吃出異物的情況,此前已有多次發生。譬如,來自中國企業新聞網的消息,泉州消費者孫先生在超市買來的“思念”牌水餃,竟然吃出紙餡,其中還有明顯的字跡。結果廠方工作人員上門出價200元,將問題水餃和購物小票一併“買走”。
類似本文開頭李先生吃思念水餃吃出煙頭的情況,去年也有發生。去年3月份,《燕趙都市報》報道説,秦皇島市海港區陳先生吃“思念”水餃竟吃出煙頭,最終消費者獲賠800元。
就在今年3月份,廣州有消費者向《信息時報》投訴——她在超市買的速凍“思念”牌蔥油花卷嚴重霉變,12隻花卷每只都長出黴點、十分噁心。
此外,還有消費者反映食用思念産品時吃出玻璃、創口貼、頭髮、圓鐵件等異物的情況。北京思念創新食品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羅躍琦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這些情況。
記者注意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禁止生産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不合格的産品不流入市場”——鄭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網站上有這樣的“質量承諾”。但是,其産品為何多次出現“混有異物”的情況?其“質量承諾”究竟是如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