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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潮:管好物價首先要管好壟斷性産品價格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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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約談”供電企業

  浦江潮

  一位電力行業的老專家日前在北京一家餐館發現:其實際電價比國家發改委公佈的北京市商業電價每度高出兩毛多錢,每月多繳電費7000多元。記者對全國十幾個城市工商業電力用戶的抽樣調查也顯示,工商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商業企業用電的實際價格,普遍高於國家發改委公佈的目錄電價。即使按每度電超收1分錢計算,每年全國供電企業多收電費就高達167億元。(中新網4月13日)

  這篇《國家電價目錄形同虛設》的長篇報道,列舉了電價虛高的多種原因,罪魁之一是很多地方實行的峰谷電價。其原意在利用價格杠桿“削峰填谷”,峰谷電價本應有升有降,從而保證峰谷電價平均水平與發改委核準的不分時段目錄電價持平。但一些地方提高高峰時段電價卻不降低低谷時段電價;即使以相同幅度提高和降低峰、谷電價,由於高峰時段用電量大,所以實際平均電價仍高於目錄電價。如此,峰谷電價已淪為一種變相漲價。

  去年10月,有關部門就實施階梯電價徵求社會意見,但方案中也是只有多用電漲價,沒有少用電降價。很多地方的階梯水價,也成了供水公司的增收工具。去年鬧得沸沸颺颺的車船稅法,在一審草案中,只有1.0升以下排量機動車少繳稅,其他排量機動車都要多繳稅,它同樣是變相漲價,好在二審草案對此作出了修改。

  電價和成品油價一樣既影響消費者價格指數(CPI)也影響生産者價格指數(PPI)。每度電超收1分錢,供電企業每年增收176億元,看上去收益頗豐,但與電價上漲帶動PPI和CPI上漲相比,與其對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相比,實在得不償失。在通脹壓力加大的背景下,電價虛高、電價目錄形同虛設尤為扎眼。

  近期,國家發改委“約談”飲料、奶業、糖業、酒業等17家行業協會,希望行業企業以大局為重,暫緩漲價,更不要違法漲價。4月12日,全國工商聯的24家商會聯合發出“保供應、穩物價、促和諧”倡議書,號召會員企業千方百計保供應、為國分憂穩物價。這些舉措都是為穩定物價、遏制通脹而用心良苦,但企業的生産成本不斷攀升,其産品價格必然時刻具有上漲衝動,市場化産品的價格最終受制于價值規律,而非行政性“約談”。

  市場化産品成本攀升,離不開壟斷性産品漲價的推波助瀾。要求行業企業暫緩漲價,但眾多工商企業卻在忍受著虛高電價的盤剝,這無論如何説不過去。所以,國家發改委更應“約談”電力行業、供電企業。電力實行壟斷經營,電價實行政府定價,最高價格主管部門的“約談”名正言順。電價虛高也抬高了每個行業、企業的生産成本,壟斷者應及時履行社會責任,為遏制通脹作貢獻。電價虛高導致國家電價目錄形同虛設,實質是違反政府定價和國家價格管制的違法漲價和亂收費。國家發改委“約談”供電企業,不是要求他們暫緩漲價,而應要求他們把虛高電價降下來。

  遏制通脹、管好物價要從源頭抓起,相比市場化産品的價格,壟斷性産品的價格就是源頭。管好物價,首先要管好壟斷性産品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