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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記者談各地出臺房價調控目標背後的意義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2日 07: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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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4月1日電 (記者 徐沛宇)今日《人民日報》刊發《調控目標是怎麼出臺的》一文,引起了各界的關注。今天下午,該文的作者──人民日報經濟社會版記者王煒走進人民網演播廳,為廣大網民詳細講解了其採訪到的各地出臺房價調控目標背後的故事。

  在各地出臺的房價調控目標中,除了北京提出新建住房價格“穩中有降”外,大多數城市的房價漲幅目標都在10%左右。制定這樣的目標,地方政府是怎麼考慮的?

  “我們自己也做了一些採訪,聯絡了一些地方政府,了解他們的調控目標到底是怎樣出臺的。”王煒介紹説,房價漲幅跟經濟發展水平有一個測算的過程,“國八條”提出來以後,地方政府要找合適的數據和指標跟它挂鉤, “國八條”提出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在很多城市看來,這成了與GDP、人均收入漲幅等指標挂鉤的依據,但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因為沒有相應的指標,所以無法“挂鉤”。

  王煒還表示,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講,有兩點擔心:第一,如果提出降價的目標,那麼降價的指標定在多少合適?比如説北京定在10%,肯定還有居民不滿意,或者是定20%,也有居民不滿意。如果房價下降的話,現在對於有房的人來説,他們的房子是貶值的,他們也不滿意。第二,調控以後各地的土地市場比較冷清,對各地方的財政收入是有影響的。今年地方政府還要幹一個事情,就是1000萬套保障房的建設,這需要地方政府大量的投入,總數可能是1.4萬億的投資。一方面土地財政收入在減少,另外一個方面保障房的數量在增加。導致了地方政府很難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就很難擺脫對房價上漲的壓力的依賴。

  王煒説,在採訪過程中了解到,地方政府在調控房價的時候可用的砝碼實際上很少。商品房的價格最終由市場的供求這些因素決定的,政府不可能説某一個樓盤只能賣多少錢。他説,4月初國務院會派八個督查組到各地督察房地産調控落實的情況,而且這次督查組可能會比較高調,最後督察報告會對社會公佈,“我們也很期待督察下來的結果,哪些政策被很好的執行了,或者是哪些政策沒有被很好的執行,或者是哪些政策需要被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