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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墓地非永久 一次暫住二十年期滿要續租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1日 14: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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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吳瑕 實習生 吳夢) “當我們的思念還在蔓延,墓地卻到了使用期限”。近日,一篇關於北京墓地使用期限為20年的帖子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

  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和北京市的規定相同,廣州市周邊的經營性墓園墓地使用期限同樣為20年,期滿後需按每20年2500~3000元不等的標準續租,逾期不續租的墓穴,有關部門可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不排除“遷墳”的可能。

  中華永久墓園、祥安永久墓園、金鐘永久墓園……在廣州市的從化、花都地區,有多個冠名為“永久”的經營性墓園,然而,昨日致電多家墓園進行諮詢時,不約而同地被首先告知“墓園並非永久的”,而是需要到期續費的。昨天下午,記者致電位於花都區的祥安永久墓園諮詢墓地的收費標準,接電話的工作人員首先告知記者,“墓園收費不是永久性質的,園區墓穴管理費的標準為每20年3000元,到期前3個月必須續費,否則有可能會進行‘特殊處理’。”而至於“特殊處理”的具體方法,該工作人員表示不便透露。據介紹,祥安墓園的墓地“土地使用費的價格因為方位、朝向以及‘風水’等因素不同,定價最低的不到1萬元,最高則上不封頂”。

  對此,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的負責人表示,目前廣州市周邊的經營性墓地收費主要分為三大項,土地使用費、墓碑以及管理費。其中管理費的續費標準平均在每20年2500~3000元不等。

  政策

  公墓有期限 期滿要續租

  1992年民政部發佈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並未對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但規定了“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1997年由國務院通過併發布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約土地、不佔耕地的原則規定墓穴的相關使用年限。而根據廣州市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個使用週期最長為20年,期滿後可以續租。

  據了解,廣州市區周邊的經營性墓園始建於上世紀80年代,近年來有不少的墓地使用年限已陸續到期,根據規定,墓地到期前後,墓園的工作人員需及時聯絡相關親屬進行續期,逾期不續租的墓穴,有關部門可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不排除“遷墳”的可能。但目前廣州尚未出現墓地逾期不續費的現象。

  熱議

  擔心死後無人續租

  墓地還有使用期限,眾多網友紛紛表示第一次聽説。

  騰訊網友“236211830”稱:“很難理解墓地續費。”他説如果自己活到80歲,兒子過了20年也去世的話,孫子那一輩就要負擔至少4個墓穴的費用。“到了我重孫、曾孫那裏,這些費用又怎麼算?然後,要是不交了,那我的墓穴怎麼辦?”而威海市的網友“923940782”則擔心丁克家庭無人續租。

  而網友“月色浪漫”則自嘲要自行續費:“如果暫未續費,那麼我一定是在努力掙錢或在來續費的路上!建議工作時間更改到晚上,便於繳費。請問可以提供增值稅發票嗎?”

  網友推崇“海葬”

  擔憂的同時,有網友則提出了採用生態的葬法的建議,也可以免去續租的煩惱。

  新浪微博網友“成都胡彬”表示,最好的是回歸自然。而網友“隨風覽雲”則支持海葬,“我認為海葬可以給後人減少太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且如果真有靈魂的話,讓自己也更自由。”網友“德黑蘭1949”表示在聽聞北京公墓使用期限20年後,自己更想明白了,“活著為房子忙不值,走了就更不用找什麼來世居了。一直羨慕魚兒在海裏自由自在,就想找個清凈、乾淨的水域釋放自己疲憊的靈魂。”